李庄法庭 李庄法庭始建于1980年,位于郯城县李庄镇政府驻地,占地面积 8000平方米,审判办公楼面积 1400平方米,辖区面积146平方公里,66个行政村,人口9.65万人。李庄法庭位于县境北部,北与临沂经济开发区相邻,东与临沭毗邻,地处郯城北大门,205国道纵贯南北,胶新铁路穿过境内,交通十分便利。李庄镇辖区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金刚石、重晶石、矿泉水等,是全国优先发展乡镇,中国杞柳名镇,郯城“一区五园”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家电产业园区”, 1999年中国特产之乡推荐委员会命名“中国杞柳之乡”。李庄法庭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2人,聘用法警2人。李庄法庭2006年3月被郯城县国防委员会授予“国防十佳单位”,2007年被郯城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基层政法单位”,2008年9月被临沂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2008年被临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站所”荣誉称号,2012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马头法庭 马头法庭始建于1950年,“文革”期间撤销,后于1973年重建,位于郯城县马头镇政府驻地,法庭占地面积 3333平方米,审判办公楼面积 2050平方米。马头法庭驻地马头镇工商业发达,店铺林立,生意兴隆,隋唐时期就是水陆交通枢纽、商业重镇,有“小上海”之称。先后建有金马商业街、综合批发市场、马头南门口商业街、繁荣商贸区和仿古商业街等7处集贸市场。是鲁南苏北商品集散地和全国糖果、食品、卫生用品生产基地。马头镇是郯城县回族主要聚住区,案件审理往往涉及民族问题。马头法庭辖区胜利乡是郯城县银杏生产区之一,该乡赵楼村发展银杏全国闻名,有“全国银杏第一村”美称。法庭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法官4人,书记员1人,聘用法警2人。2003年6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2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1年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新村法庭 新村法庭始建于1989年,位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驻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审判办公楼1000平方米,法庭辖重坊镇、港上镇,辖区面积125平方公里,73个行政村,人口13万,辖区内流动人口多,社情较为复杂。辖区重坊镇与苍山县、江苏省邳州市接壤。辖区“一区两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银杏产业经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享有“天下银杏第一乡”之称。民营企业有银杏、木线条、淀粉、草编、铸造、拼板、棉花、蔬菜加工等。重坊镇店铺林立,生意兴隆,小有名气。法庭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1人,聘用法警2人。新村法庭2008年6月被郯城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2005年8月被临沂市中院授予“全市优秀人民法庭”,2005年2月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2011年、2012年被郯城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基层政法单位”。 归昌法庭 归昌法庭始建于1973年,位于郯城县归昌乡政府驻地。法庭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审判办公楼面积1650平方米,法庭辖归昌乡、杨集镇、花园乡,辖区面积219平方公里,104个行政村,150个自然村,人口13.78万人。归昌法庭辖区南邻江苏省新沂市,西与江苏省邳州市接壤。农业以水稻、小麦为主,辖区杨集镇是远近闻名的“鱼米之乡”,同时盛产辣椒、生姜、大葱、大蒜,享有“四大辣”乡镇的美誉。法庭驻地归昌乡有多家服装龙头企业。归昌法庭共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1人,聘用法警2人。归昌法庭2004年、2005年、2006年连年获乡最佳服务单位;2005年、2006年获乡平安创建贡献奖,2011年、2012年被郯城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基层政法单位”,2013年“全市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红花法庭概况 红花法庭系2012年由原高峰头法庭更名而来,高峰头法庭始建于1989年6月,原名为店子法庭,1995年撤乡设镇后更名为高峰头法庭, 2012年高峰头法庭迁址红花镇重建,故更名红花法庭。法庭位于红花镇政府驻地,地处205国道和京沪高速的交汇地带,占地面积3900余平方米,审判办公楼面积2100平方米。红花法庭辖区地处鲁苏交界,东临江苏省东海县,南接江苏省新沂市,享有山东“南大门”之称,面积共200.6平方公里,96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1.3万人。辖区特色农业颇具规模,素有“山东南菜园”之称;民营经济蓬勃发展,以粮油、蔬菜、机械制造业为龙头的民营企业迅猛腾飞;物流业发达,已成为郯城“一区五园”经济发展规划中的“商贸物流产业园区”。辖区历史悠久,人口流动量大,法庭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多,化解矛盾的任务重。法庭现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1人。2005年1月、2009年2月被郯城县委、县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基层政法单位”,2003年5月被山东省高院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8月份,红花法庭被团省委、省高院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并在2008、2009、2010、2011、2012年连续五年考核合格,2013年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 郯城法庭 郯城法庭始建于1984年,位于郯城县郯城镇驻地,原管辖郯城镇、归义乡、十里乡,后归义乡、十里乡撤销,并入郯城镇。郯城法庭辖区面积197平方公里,144个行政村,人口25万。郯城镇是郯城木制品、工艺印刷品、食品、化工、建筑、矿产、商贸、服装等八大主要产业,服装城拥有鲁蒙莎、秋豪、金山等知名服饰品牌,主要销往日本、非洲和国内26各省市,成为鲁南苏北最大的服装生产加工基地。郯城法庭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法官5人,书记员3人,聘用法警2人,年均审结案件1400余件,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2月被郯城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郯城建设先进基层政法单位,2005年1月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1年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庙山法庭 庙山法庭始建于1973年,位于郯城县庙山镇政府驻地。占地面积近6000平方米,审判办公楼面积1111平方米,法庭辖区庙山镇、泉源乡,辖区面积190平方公里,68个行政村,人口10万人。庙山法庭东邻江苏省东海县,与山东省临沭县接壤。法庭辖区特色农业优势凸显,庙山镇建有大小工业新区、化工厂、翻砂铸建厂等,岳泉村民族乐器制造已成规模,有“江北乐器第一村”的美誉。庙山法庭辖区是回民聚居区,社情相对比较复杂。法庭现有干警6人,其中法官3人,书记员1人,聘用法警2人。庙山法庭2005-2008年连续四年被县委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5年8月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人民法庭”;2009年2月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9年8月被市中院授予“全市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零先进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