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二十条措施

2022年03月21日
作者:德州中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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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省高院、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保障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全市法院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优化立案诉讼服务

  1.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金融、劳动及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强化诉前指导和诉调对接,加大案件诉前实质性化解力度。

  2.优化电子诉讼服务功能,推进智慧立案提档升级。完善网上立案流程,一审民商事诉状网上自动生成,诉讼费网上计算交纳,线上线下自主立案,法官限时审查受理,立案信息电子送达。上诉及执行立案和卷宗移送网上办理,健全快速立案绿色通道。

  3.落实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好制度,完善立案要求,立案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及典型类案自动推送,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提交材料,让当事人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立案诉讼服务。

  4.依法积极落实“减缓免”诉讼费和胜诉退费制度,确保有困难符合缓交条件的当事人享受缓交诉讼费优惠,符合减免条件的及时办理减免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得到退费。

  二、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力度,能公开的、应公开的,一律依法公开。庭审中法官主动征求当事人评价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6.在法院官方门户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相关司法建议,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提升办案质效

  7.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实现快慢分道更加精准。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独任审理机制适用力度,加快各类案件办案节奏,缩短平均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完善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加大通报督办、限期办结力度,确保实现审执提速工程各项指标要求。提升虚假诉讼识别能力,积极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特征表现,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整治。对构成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司法秩序,树立司法权威。

  8.统一裁判标准尺度,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强化类案检索,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和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讲评会,明确类案裁判标准和尺度,发挥示范裁判指引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指导,完善改发案件通报制度,出台《关于全市法院“衍生案件”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衍生案件治理,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及衍生诉讼。

  9.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提档升级。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提高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网上文书生成、网上会签、电子送达等指标水平。推进办案流程节点时限“绿、黄、红”灯提示,强化院庭长督导调度,全面提高网上办案水平。

  四、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创新驱动发展

  10.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增加宁津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积极对接德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设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案件质效。

  11.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定期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府院联动实质运作,助力企业破产便捷高效

  12.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畅通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络渠道,建立会商机制,强化日常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破产企业资产权属不清、手续不全、资产处置困难、职工权益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破产企业注销等难题。

  13.因企施策,对濒临破产的企业,积极引导有拯救价值的适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程序,帮助其尽早摆脱破产风险。对确需破产的企业尽快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14.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办理破产业务能力。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持续推进破产立案审查前置,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大“德州市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适用率,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加强债权人网上投票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可更改,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

  15.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管理。依托管理人协会,加快培养德州管理人队伍,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管理人依法履职配合保障制度,确保管理人依法积极忠诚履职。

  六、加快聚力执行攻坚,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16.开展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完善涉中小企业快速执行机制,强化立、审、执衔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要账难”问题。

  17.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等执行事务集约化专门化处理,推进执行信息化优化升级,以“互联网+执行”提升执行管理水平。

  18.加强与联动单位配合,积极推动建立车辆、不动产、股权、其他财产权利信息互联共享,实现查人找物联动化、失信惩戒立体化、信息共享精准化。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依法精准打击逃废债或变相逃废债行为,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

  19.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保全及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超时限、超范围查封,依法灵活采取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通过异议、复议、监督等案件,对执行实施环节的超标的查封问题进行个案监督。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

  20.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企业投诉受理、转办、回复工作流程。提升12368热线服务功能,积极对接政府“一办到底”工作任务,线上线下同步完成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实现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努力提升企业满意度。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二十条措施

2022年03月21日
作者:德州中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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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省高院、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保障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全市法院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多元解纷体系,优化立案诉讼服务

  1.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金融、劳动及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强化诉前指导和诉调对接,加大案件诉前实质性化解力度。

  2.优化电子诉讼服务功能,推进智慧立案提档升级。完善网上立案流程,一审民商事诉状网上自动生成,诉讼费网上计算交纳,线上线下自主立案,法官限时审查受理,立案信息电子送达。上诉及执行立案和卷宗移送网上办理,健全快速立案绿色通道。

  3.落实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好制度,完善立案要求,立案指导和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及典型类案自动推送,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提交材料,让当事人享受到更加便捷的立案诉讼服务。

  4.依法积极落实“减缓免”诉讼费和胜诉退费制度,确保有困难符合缓交条件的当事人享受缓交诉讼费优惠,符合减免条件的及时办理减免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得到退费。

  二、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力度,能公开的、应公开的,一律依法公开。庭审中法官主动征求当事人评价意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6.在法院官方门户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相关司法建议,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三、实施提质增效工程,加快提升办案质效

  7.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实现快慢分道更加精准。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独任审理机制适用力度,加快各类案件办案节奏,缩短平均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完善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加大通报督办、限期办结力度,确保实现审执提速工程各项指标要求。提升虚假诉讼识别能力,积极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特征表现,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整治。对构成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司法秩序,树立司法权威。

  8.统一裁判标准尺度,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强化类案检索,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和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讲评会,明确类案裁判标准和尺度,发挥示范裁判指引作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业务指导,完善改发案件通报制度,出台《关于全市法院“衍生案件”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衍生案件治理,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及衍生诉讼。

  9.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提档升级。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提高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网上文书生成、网上会签、电子送达等指标水平。推进办案流程节点时限“绿、黄、红”灯提示,强化院庭长督导调度,全面提高网上办案水平。

  四、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创新驱动发展

  10.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增加宁津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积极对接德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设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案件质效。

  11.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定期发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府院联动实质运作,助力企业破产便捷高效

  12.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畅通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络渠道,建立会商机制,强化日常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破产企业资产权属不清、手续不全、资产处置困难、职工权益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破产企业注销等难题。

  13.因企施策,对濒临破产的企业,积极引导有拯救价值的适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程序,帮助其尽早摆脱破产风险。对确需破产的企业尽快出清,实现优胜劣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14.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办理破产业务能力。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破产法官业绩单独考核机制。持续推进破产立案审查前置,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加大“德州市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适用率,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加强债权人网上投票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不可更改,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

  15.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管理。依托管理人协会,加快培养德州管理人队伍,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管理人依法履职配合保障制度,确保管理人依法积极忠诚履职。

  六、加快聚力执行攻坚,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16.开展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完善涉中小企业快速执行机制,强化立、审、执衔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要账难”问题。

  17.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等执行事务集约化专门化处理,推进执行信息化优化升级,以“互联网+执行”提升执行管理水平。

  18.加强与联动单位配合,积极推动建立车辆、不动产、股权、其他财产权利信息互联共享,实现查人找物联动化、失信惩戒立体化、信息共享精准化。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依法精准打击逃废债或变相逃废债行为,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

  19.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保全及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超时限、超范围查封,依法灵活采取担保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通过异议、复议、监督等案件,对执行实施环节的超标的查封问题进行个案监督。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其使用。

  20.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企业投诉受理、转办、回复工作流程。提升12368热线服务功能,积极对接政府“一办到底”工作任务,线上线下同步完成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实现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努力提升企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