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24年来,杜桂清同志被授予“个人三等功”6次,多次被评为德州中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财政厅联合表彰为“全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杜桂清同志充分发挥热情主动、大胆泼辣的工作作风,对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力求创新。紧跟法院改革步伐,主动参与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通过细致入微、充满真情的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先后编印《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册,提高妇女自主维权意识。组织法律进校园活动,用鲜活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孩子们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组织“家庭、家教、家风”演讲比赛,让女干警成为优良家风的践行者、传承者和传播者。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先后创建国家级、省级巾帼文明岗和市级巾帼文明岗4个,多次到乐陵看望留守儿童。参加“巾帼送暖”帮扶活动,多次走访慰问陵城、平原的贫困群众,把党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全市法院系统“十佳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推荐评选工作,评选表彰了10名“十佳女法官”,20名“巾帼建功标兵”,9个“巾帼文明岗”,发扬德州中院女干警 “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用模范的作用引领整体工作的提升。
进入法院24年来,杜桂清同志被授予“个人三等功”6次,多次被评为德州中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财政厅联合表彰为“全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
杜桂清同志充分发挥热情主动、大胆泼辣的工作作风,对所从事的每项工作都力求创新。紧跟法院改革步伐,主动参与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通过细致入微、充满真情的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先后编印《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册,提高妇女自主维权意识。组织法律进校园活动,用鲜活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孩子们敬畏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组织“家庭、家教、家风”演讲比赛,让女干警成为优良家风的践行者、传承者和传播者。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先后创建国家级、省级巾帼文明岗和市级巾帼文明岗4个,多次到乐陵看望留守儿童。参加“巾帼送暖”帮扶活动,多次走访慰问陵城、平原的贫困群众,把党对贫困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全市法院系统“十佳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推荐评选工作,评选表彰了10名“十佳女法官”,20名“巾帼建功标兵”,9个“巾帼文明岗”,发扬德州中院女干警 “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用模范的作用引领整体工作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