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案说法:法庭上的普法 沉浸式的学习

2025年03月10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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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在发布文字信息的同时,经常会使用图片、视频等创作素材。然而,使用者在使用素材时,往往未能意识到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从而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来随便从网上下载一张图片使用也可能侵权!”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本剑拔弩张的庭审现场,却因法官的“硬核普法”,成了生动的知产保护法治课堂。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堂课,值了!”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秦皇岛市某幼儿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某幼儿园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为了让公众号更加图文并茂,园方在文章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原告发现后立即取证,并向山海关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幼儿园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一番释法明理后,幼儿园负责人才知晓此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幼儿园负责人对此事非常重视,表示会立即删除该美术作品,停止侵权,也希望可以通过参加庭审,更好地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

  庭审中,法官并未止步于案件审理,而是通过普法、释法,用通俗案例解释法律专业术语,让在场人员瞬间“秒懂”。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以前觉得网上图片随便用,今天才知道风险这么大,转载作品需注明来源,商用更需授权,今后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培训。”原告也感慨道:“法官不仅判案,更教会我们如何用法律保护心血成果。”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自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来,在解决大量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也注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下一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断案说法:法庭上的普法 沉浸式的学习

2025年03月10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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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在发布文字信息的同时,经常会使用图片、视频等创作素材。然而,使用者在使用素材时,往往未能意识到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从而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原来随便从网上下载一张图片使用也可能侵权!”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本剑拔弩张的庭审现场,却因法官的“硬核普法”,成了生动的知产保护法治课堂。当事人和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堂课,值了!”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秦皇岛市某幼儿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某幼儿园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为了让公众号更加图文并茂,园方在文章中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原告发现后立即取证,并向山海关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幼儿园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一番释法明理后,幼儿园负责人才知晓此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幼儿园负责人对此事非常重视,表示会立即删除该美术作品,停止侵权,也希望可以通过参加庭审,更好地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

  庭审中,法官并未止步于案件审理,而是通过普法、释法,用通俗案例解释法律专业术语,让在场人员瞬间“秒懂”。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以前觉得网上图片随便用,今天才知道风险这么大,转载作品需注明来源,商用更需授权,今后会加强对工作人员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培训。”原告也感慨道:“法官不仅判案,更教会我们如何用法律保护心血成果。”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自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来,在解决大量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也注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下一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营造规范有序、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