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张小雪出席,发布2023-2024年度《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近年来,德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李文铎: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中院设立独立建制的环资审判庭,全市法院均设立环资审判机构,健全了专业化环资审判队伍,提高了环资审判的专业化能力与水平;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协调联动制度作用效果明显,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大格局;恢复性司法理念在行政与司法工作中得到充分落实,多元修复模式在多个基层法院和多个案例中得到充分实践;审理的一系列环境资源案件,有效惩治了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救济了环境民事权益,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延伸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标准设立黄河生态法庭,“三审合一、集中管辖”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沿运河六县法院合作机制,实现跨区域合作,为大运河生态保护、文化遗产、遗址遗迹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就地解决涉生态环境治理纠纷,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法律进企业,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系列典型案例、创新做法得到社会好评。
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张小雪: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审判工作全局。二是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推动专业审判机构与机制的实质化运行。三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衔接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五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推动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人民法院在府院联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小雪:近年来,德州中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协同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等制度文件10余份;全市两级法院多次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企业环境法律服务日”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基层法院,夏津法院与检察院等九部门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乐陵,依托府院联动建立起“执行员+网格员”队伍,执行涉农案件30多件。齐河法院与齐河河务局共同开展黄河齐河段联合巡查活动,共同完善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环境资源审判纳入了府院联动大盘,有利于发挥部门业务优势,聚力实现联动效应,建立多元共治格局。
8月15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张小雪出席,发布2023-2024年度《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德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近年来,德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李文铎:一是坚持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中院设立独立建制的环资审判庭,全市法院均设立环资审判机构,健全了专业化环资审判队伍,提高了环资审判的专业化能力与水平;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协调联动制度作用效果明显,形成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大格局;恢复性司法理念在行政与司法工作中得到充分落实,多元修复模式在多个基层法院和多个案例中得到充分实践;审理的一系列环境资源案件,有效惩治了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救济了环境民事权益,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延伸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标准设立黄河生态法庭,“三审合一、集中管辖”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沿运河六县法院合作机制,实现跨区域合作,为大运河生态保护、文化遗产、遗址遗迹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发挥巡回审判作用,就地解决涉生态环境治理纠纷,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法律进企业,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系列典型案例、创新做法得到社会好评。
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张小雪: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人民法院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审判工作全局。二是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推动专业审判机构与机制的实质化运行。三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衔接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五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为推动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人民法院在府院联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小雪:近年来,德州中院与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协同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等制度文件10余份;全市两级法院多次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企业环境法律服务日”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基层法院,夏津法院与检察院等九部门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乐陵,依托府院联动建立起“执行员+网格员”队伍,执行涉农案件30多件。齐河法院与齐河河务局共同开展黄河齐河段联合巡查活动,共同完善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环境资源审判纳入了府院联动大盘,有利于发挥部门业务优势,聚力实现联动效应,建立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