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在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24年07月17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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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现代化,促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17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主持会议。德州中院设分会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成锋,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勇,三级高级法官韩秀海参加会议。

  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传达了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宣读了《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济南、青岛、淄博、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中院作了典型发言。

  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成锋以《以政务督察为抓手 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为题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德州中院认真学习省法院政务督察好做法,以政务督察为切入口,把政务督察与审务督察、案件“一案双查”融合推进,力求以制度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把管人、管事、管案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细化督察内容,落实“稳、准、快”三个要求

  一是日常督察求“稳”。细化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院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内容、时限、标准、责任人“四落实”。把工作要点督察贯穿全年,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审执部门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全体部门汇报。目前,工作要点已按期完成14项,提前完成16项,58项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重点督察求“准”。准确把握重点工作关键节点,找准“七寸”。对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议,及时分解立项、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办、落到位、见成效。上半年党组部署15项重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领导批示128项工作,已落实114项。三是舆情督察求“快”。针对紧急舆情,加快督察、反馈节奏,全力推进快速落实。上半年,面对重大舆情风险,我们第一时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边督察、边协调、边报告,舆情有效稳控。

  二、优化督察链条,抓实“全、实、活”三项机制

  一是督察链条促“全”。优化督察督办工作流程,对工作要求、完成期限、责任部门等通过内网定期公示通报,全程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督察督办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督察机制抓“实”。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督察工作,上半年完成专人专项督察工作34件,同时在基层法院、机关各部门确定46名督办工作联系人,织密督察工作网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督察方式做“活”。改进打电话、看材料、听汇报等传统督察方式,综合运用实地督察、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全面跟踪督察事项进展情况。上半年,中院专项登门走访代表委员,实地督察建议提案回复19件,得到代表委员一致好评。

  三、强化督察导向,夯实“评、改、提”三个环节

  一是以“评”促改。将督察工作与“两张清单”以及全员考核紧密结合,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评价,通报表扬成效显著的部门,对措施不力、延误时限、办理效率低下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扣分。二是以“改”促建。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帮助承办部门解决督察事项落实问题,边查边整边改,确保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在督察督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余项。三是以建促“提”。对督察督办过程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信息保障和人员调配等方面的问题,今年有针对性地撰写督察分析报告2篇,有效破解管理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督察工作水平,推动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德州中院在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24年07月17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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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现代化,促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7月17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主持会议。德州中院设分会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成锋,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勇,三级高级法官韩秀海参加会议。

  会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传达了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宣读了《关于表扬在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济南、青岛、淄博、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中院作了典型发言。

  德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成锋以《以政务督察为抓手 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为题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德州中院认真学习省法院政务督察好做法,以政务督察为切入口,把政务督察与审务督察、案件“一案双查”融合推进,力求以制度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把管人、管事、管案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细化督察内容,落实“稳、准、快”三个要求

  一是日常督察求“稳”。细化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院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内容、时限、标准、责任人“四落实”。把工作要点督察贯穿全年,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审执部门汇报,每半年听取一次全体部门汇报。目前,工作要点已按期完成14项,提前完成16项,58项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重点督察求“准”。准确把握重点工作关键节点,找准“七寸”。对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议,及时分解立项、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有人管、有人办、落到位、见成效。上半年党组部署15项重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领导批示128项工作,已落实114项。三是舆情督察求“快”。针对紧急舆情,加快督察、反馈节奏,全力推进快速落实。上半年,面对重大舆情风险,我们第一时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边督察、边协调、边报告,舆情有效稳控。

  二、优化督察链条,抓实“全、实、活”三项机制

  一是督察链条促“全”。优化督察督办工作流程,对工作要求、完成期限、责任部门等通过内网定期公示通报,全程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督察督办工作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督察机制抓“实”。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督察工作,上半年完成专人专项督察工作34件,同时在基层法院、机关各部门确定46名督办工作联系人,织密督察工作网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督察方式做“活”。改进打电话、看材料、听汇报等传统督察方式,综合运用实地督察、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全面跟踪督察事项进展情况。上半年,中院专项登门走访代表委员,实地督察建议提案回复19件,得到代表委员一致好评。

  三、强化督察导向,夯实“评、改、提”三个环节

  一是以“评”促改。将督察工作与“两张清单”以及全员考核紧密结合,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估、评价,通报表扬成效显著的部门,对措施不力、延误时限、办理效率低下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扣分。二是以“改”促建。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帮助承办部门解决督察事项落实问题,边查边整边改,确保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在督察督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余项。三是以建促“提”。对督察督办过程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信息保障和人员调配等方面的问题,今年有针对性地撰写督察分析报告2篇,有效破解管理难题,补短板、强弱项。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督察工作水平,推动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