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3日在德州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孟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中共德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政治要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的建设融入法院各项工作。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和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认真贯彻意识形态责任制,出台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员干部使用自媒体“十个严禁”的意见》,牢牢把握主动权、话语权。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发挥党组成员引领作用,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坚持重心下移,推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线办理案件,一线督导调度。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单位”,新华社《内参选编》和《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中院党建工作。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摆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从严整肃纪律作风。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细节入手打造文明司法新形象。常态化推进“清风德州天平行”活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三优工程”,通过评选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培养优秀法官。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庭审观摩“大练兵”97次,举办法官论坛21次,文书评查12次,组织干警培训1182人次。33篇学术论文、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获奖,对获奖作者记功嘉奖,倡树鲜明导向。中院庭审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庆云法院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德州法院法官论坛文集》和《家事审判研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实现历史性突破。联合有关部门评选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法官”“建功立业标兵”,用身边典型点燃创先争优激情。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有2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立案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个人武城法院吴广辉、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禹城法院姜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把案件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9154件,办结77196件,结案标的额21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10.1%、26.9%,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审判执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2573件,判处罪犯2952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财产犯罪,重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德城区法院审结豪门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审结被告人王某等11人特大网上开设赌场案,违法所得近1.8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开发区法院审结“公车改革第一案”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案,被省高院确定为参考性案例,并申报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7件123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级干部7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平原法院创新设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工作办公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惩处校园欺凌、“校园贷”等犯罪。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审判团队,注重舆论宣传,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培训,始终保持打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30件,宣判13件,严惩罪犯58名,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适用财产刑30人。临邑法院审结全省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省扫黑办发来贺电予以肯定。

  依法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审结商事案件16866件,护航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中院先后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意见,深入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4件,组织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陵城、乐陵、齐河、夏津、庆云等法院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案件,盘活优质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教育医疗、抚养赡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24291件。出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文件,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流转等纠纷2187件,德城区法院在黄河涯法庭设立“乡村振兴法治教育基地”,乐陵法院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保障“三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机制,在开发区法院建立“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保证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5.5万元。

  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行政案件831件。连续三年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首位,促进政府与行政相对人良性互动,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在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禹城、武城、宁津、临邑、夏津、齐河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推进执行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完成重大政治任务。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7397件,结案27137件,同比分别上升12.2%、16.4%,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全省第一,执结标的额113.5亿元,执行到位额48.9亿元,通过真金白银兑现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自省高院2018年4月建立执行考核通报制度以来,德州中院综合指标有十六周位列全省前3名,陵城、宁津、齐河、临邑四个基层法院多次位列全省前10名。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作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后,中院党组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见措施,出台专门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强大合力。

  开展集中攻坚执行行动。对标最高法院评估指标,细化措施,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压茬推进。中院建立党组成员包院包案制度,实行周通报、周调度,对工作不力的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约谈11人次。先后开展“霹雳行动”“亮剑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256次,执结案件8417件,执结金额24.8亿元。两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2018年5月17日,最高法院组织全国50家媒体直播德州三个法院执行现场,1800余万人点击观看,营造打击“老赖”强大声势。

  推进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出台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开通办理拒执罪“绿色通道”。与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加大查人、查车、查控财产力度。齐河法院创新“网格+执行”联动模式。开发区法院在全国首创与保险公司、慈善总会联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综合使用电影院线、中心广场电子屏等平台,持续开展“曝光行动”,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5826例,限制高消费28989人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德州实际,对标对表先进,推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家庭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组建专业团队,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德州模式”。2018年,在民事案件总量大幅上升的同时,德州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离婚案件调撤率59%,同比上升7.4%,有力维护了全市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在全国家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宁津法院建立全省首家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最高法院在我市举办“德州杯”家事审判论坛,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德州法院改革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环境资源审判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总结典型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守护德州碧水蓝天。中院案例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平原法院建成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激发办案潜能。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12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法院,加强一线审判力量。圆满完成法官等级晋升,落实职业待遇保障。优化审判团队建设,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案件47681件,占结案总数的61.8%,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5月30日,德州法检“两长”同堂审案,当庭撤销虚假诉讼判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建设智慧法院,优化司法服务格局

  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坚持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服务提速工程”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推行“门诊式”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行“信息化、立体化、协同化”诉讼服务模式,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厅内厅外联动服务,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批示肯定。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完善电子诉讼平台,陵城、宁津、庆云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2018年,全市法院网上提交立案申请18053件,审查通过12928件,网上缴费8072件。

  建成智能化审判服务系统,全方位辅助办公办案。建成两级法院审判业务云平台和数据集控中心,开通“掌上法院”APP,建成远程视频开庭、智能语音识别、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等系统。中院、德城、陵城、禹城等法院多次运用网络视频技术成功审结跨国案件。

  构建“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打造多元公开体系。2018年,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57652份,庭审直播案件220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9次,发布典型案例59个,中院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原创信息,活跃度和点击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坚持专题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台账,逐项落实。2018年,全市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37次,旁听案件审理1050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中院主动聘请2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德州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全市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上还有不足;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审判团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等基层基础工作与先进水平还有差距;面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在加强党的建设、严肃纪律作风等方面还有待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努力做到“四个突出、四个提升”:

  一是突出政治建院,提升服务大局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找准着力点,增强主动性,为新时代德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执法办案,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司法,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审理经济案件,服务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化解纠纷等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水平。

  四是突出从严治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坚持党建引领,紧抓从严治党力度不放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三优工程”,实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和法律术语解释

  1.庭审观摩“大练兵”。为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要求每名员额法官至少开一次观摩庭,法院干警集体观摩,重大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之后及时总结评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共同提高庭审水平,努力实现诉讼证据展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2.先议制度。在职业院校、中学内部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法院安排专人与学校的相关人员、老师等组成工作团队。当学校发生欺凌事件时,依托信息转送机制,少审法官获悉后快速介入,对案件进行相应调查,提出专业处理意见,以司法建议等适当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最大限度地维护涉事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司法救助。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于权利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等。

  4.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是政府和法院进行“府院联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其主要职能是,在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对人民法院已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疏导,促使各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就行政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5.基本解决执行难。在2016年全国“两会”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具体目标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把握不严、恢复执行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6.家事审判改革。针对婚姻、继承、赡养等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事纠纷,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2016年以来,最高法院、省高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我市武城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禹城、宁津、临邑、庆云法院后续被确定为全省试点,2018年以来,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

  7.环境资源审判。包括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中,秉持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裁判理念,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8.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院根据辖区人口、办案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官人员限额,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确保绝大部分司法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严格审判责任追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9.“门诊式”诉讼服务。所谓“门诊式”,就是小矛盾小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小包扎、小手术”,就可得到有效解决。拓展诉讼服务的深度和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立体化、协同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分流、解纷”功能,从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向注重一站式解决纠纷转变,从强调便民原则向注重高效化解矛盾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10.“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平台。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新媒体宣传平台。目前,中院两个官方微博粉丝达50万,微信公众号活跃度和影响力位居全省前列,两级法院新媒体专业度和传播力日益提高,推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法院形象。

  1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项改革实质是在刑事诉讼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化、正当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3月12日印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
作者: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打印 分享到: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3日在德州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孟祥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中共德州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政治要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的建设融入法院各项工作。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和事项及时请示汇报。认真贯彻意识形态责任制,出台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员干部使用自媒体“十个严禁”的意见》,牢牢把握主动权、话语权。

  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发挥党组成员引领作用,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坚持重心下移,推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线办理案件,一线督导调度。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单位”,新华社《内参选编》和《人民法院报》头版专题报道中院党建工作。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摆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从严整肃纪律作风。积极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细节入手打造文明司法新形象。常态化推进“清风德州天平行”活动,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施“三优工程”,通过评选优秀庭审、优秀文书、优秀案例,培养优秀法官。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庭审观摩“大练兵”97次,举办法官论坛21次,文书评查12次,组织干警培训1182人次。33篇学术论文、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获奖,对获奖作者记功嘉奖,倡树鲜明导向。中院庭审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庆云法院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德州法院法官论坛文集》和《家事审判研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实现历史性突破。联合有关部门评选全市法院“十佳青年法官”“建功立业标兵”,用身边典型点燃创先争优激情。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有2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中院立案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中院民一庭、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个人武城法院吴广辉、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禹城法院姜勇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把案件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生命线,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9154件,办结77196件,结案标的额21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10.1%、26.9%,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审判执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2573件,判处罪犯2952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财产犯罪,重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德城区法院审结豪门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审结被告人王某等11人特大网上开设赌场案,违法所得近1.8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开发区法院审结“公车改革第一案”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案,被省高院确定为参考性案例,并申报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7件123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级干部7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平原法院创新设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工作办公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惩处校园欺凌、“校园贷”等犯罪。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审判团队,注重舆论宣传,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培训,始终保持打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30件,宣判13件,严惩罪犯58名,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适用财产刑30人。临邑法院审结全省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省扫黑办发来贺电予以肯定。

  依法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审结商事案件16866件,护航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中院先后出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意见,深入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4件,组织集中宣判,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陵城、乐陵、齐河、夏津、庆云等法院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案件,盘活优质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审结教育医疗、抚养赡养、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24291件。出台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文件,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流转等纠纷2187件,德城区法院在黄河涯法庭设立“乡村振兴法治教育基地”,乐陵法院完善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保障“三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机制,在开发区法院建立“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保证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25.5万元。

  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行政案件831件。连续三年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位列全省首位,促进政府与行政相对人良性互动,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在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试点,禹城、武城、宁津、临邑、夏津、齐河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推进执行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完成重大政治任务。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7397件,结案27137件,同比分别上升12.2%、16.4%,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全省第一,执结标的额113.5亿元,执行到位额48.9亿元,通过真金白银兑现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自省高院2018年4月建立执行考核通报制度以来,德州中院综合指标有十六周位列全省前3名,陵城、宁津、齐河、临邑四个基层法院多次位列全省前10名。

  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作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后,中院党组第一时间汇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见措施,出台专门文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强大合力。

  开展集中攻坚执行行动。对标最高法院评估指标,细化措施,分类管理,一案一策,压茬推进。中院建立党组成员包院包案制度,实行周通报、周调度,对工作不力的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约谈11人次。先后开展“霹雳行动”“亮剑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256次,执结案件8417件,执结金额24.8亿元。两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2018年5月17日,最高法院组织全国50家媒体直播德州三个法院执行现场,1800余万人点击观看,营造打击“老赖”强大声势。

  推进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出台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开通办理拒执罪“绿色通道”。与公安、银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加大查人、查车、查控财产力度。齐河法院创新“网格+执行”联动模式。开发区法院在全国首创与保险公司、慈善总会联合设立“执行救助基金”。综合使用电影院线、中心广场电子屏等平台,持续开展“曝光行动”,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5826例,限制高消费28989人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德州实际,对标对表先进,推动各项工作改革创新。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家庭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组建专业团队,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德州模式”。2018年,在民事案件总量大幅上升的同时,德州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1%,离婚案件调撤率59%,同比上升7.4%,有力维护了全市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武城法院在全国家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宁津法院建立全省首家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最高法院在我市举办“德州杯”家事审判论坛,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德州法院改革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环境资源审判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总结典型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守护德州碧水蓝天。中院案例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平原法院建成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基地”,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激发办案潜能。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12名,全部充实到基层法院,加强一线审判力量。圆满完成法官等级晋升,落实职业待遇保障。优化审判团队建设,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案件47681件,占结案总数的61.8%,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5月30日,德州法检“两长”同堂审案,当庭撤销虚假诉讼判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建设智慧法院,优化司法服务格局

  贯彻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理念,坚持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服务提速工程”深度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推行“门诊式”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行“信息化、立体化、协同化”诉讼服务模式,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厅内厅外联动服务,最高法院副院长姜伟批示肯定。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完善电子诉讼平台,陵城、宁津、庆云法院建成“24小时法院”。2018年,全市法院网上提交立案申请18053件,审查通过12928件,网上缴费8072件。

  建成智能化审判服务系统,全方位辅助办公办案。建成两级法院审判业务云平台和数据集控中心,开通“掌上法院”APP,建成远程视频开庭、智能语音识别、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等系统。中院、德城、陵城、禹城等法院多次运用网络视频技术成功审结跨国案件。

  构建“两微一网”新媒体平台,打造多元公开体系。2018年,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57652份,庭审直播案件220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9次,发布典型案例59个,中院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原创信息,活跃度和点击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坚持专题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制定台账,逐项落实。2018年,全市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37次,旁听案件审理1050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中院主动聘请2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德州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全市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上还有不足;随着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审判团队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等基层基础工作与先进水平还有差距;面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在加强党的建设、严肃纪律作风等方面还有待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努力做到“四个突出、四个提升”:

  一是突出政治建院,提升服务大局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找准着力点,增强主动性,为新时代德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突出执法办案,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司法,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依法审理经济案件,服务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多元化解纠纷等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水平。

  四是突出从严治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坚持党建引领,紧抓从严治党力度不放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工作落实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三优工程”,实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和法律术语解释

  1.庭审观摩“大练兵”。为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要求每名员额法官至少开一次观摩庭,法院干警集体观摩,重大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观摩之后及时总结评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共同提高庭审水平,努力实现诉讼证据展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2.先议制度。在职业院校、中学内部建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法院安排专人与学校的相关人员、老师等组成工作团队。当学校发生欺凌事件时,依托信息转送机制,少审法官获悉后快速介入,对案件进行相应调查,提出专业处理意见,以司法建议等适当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最大限度地维护涉事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司法救助。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对于权利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等。

  4.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是政府和法院进行“府院联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其主要职能是,在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对人民法院已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疏导,促使各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就行政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5.基本解决执行难。在2016年全国“两会”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具体目标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把握不严、恢复执行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6.家事审判改革。针对婚姻、继承、赡养等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事纠纷,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2016年以来,最高法院、省高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我市武城法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禹城、宁津、临邑、庆云法院后续被确定为全省试点,2018年以来,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

  7.环境资源审判。包括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中,秉持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裁判理念,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8.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院根据辖区人口、办案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官人员限额,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选拔优秀法官进入员额,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确保绝大部分司法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严格审判责任追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9.“门诊式”诉讼服务。所谓“门诊式”,就是小矛盾小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小包扎、小手术”,就可得到有效解决。拓展诉讼服务的深度和力度,综合运用信息化、立体化、协同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分流、解纷”功能,从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向注重一站式解决纠纷转变,从强调便民原则向注重高效化解矛盾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10.“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平台。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新媒体宣传平台。目前,中院两个官方微博粉丝达50万,微信公众号活跃度和影响力位居全省前列,两级法院新媒体专业度和传播力日益提高,推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法院形象。

  1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项改革实质是在刑事诉讼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化、正当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3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