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做司法宣传的“老黄牛”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岛中院研究室时满鑫
时满鑫,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9年起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旋律。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同事和媒体记者赞誉,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
时满鑫同志每年平均撰写稿件100多篇,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沟通联络,在中央和省级、当地报纸推出头版报道30余篇、整版报道5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坚持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在重大节庆前或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以上、发布典型案例130件左右,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强化人民法院在“法治青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平安青岛”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宣传工作,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司法公开,每年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十余次,做好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报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的举措和实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心帮助新同志成长进步,每年策划修改审核各类稿件2000多篇。
发挥新媒体优势,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
时满鑫同志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天平阳光APP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68诉讼服务版块,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改进页面布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的贴心诉讼服务,方便大家通过手机咨询、查询信息和办理诉讼业务。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多次进入全国法院主要官微排行榜前二十名,官方微博1次登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榜首,1次排名第二。青岛中院“天平号”多次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天平传播指数榜单前十名。顺应媒体传播形势,开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普法形式,在自媒体平台开设“与法同行”视频普法栏目,通过真实案例,结合情景剧、“法官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参与设计制作劳动维权法律知识、预防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漫画,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创作反映法治精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协助拍摄《阳光下的法庭》《特别追踪》等法治影视剧,配合创作的防止校园欺凌和执行题材微电影《韶华叹》《迷踪》《一场蹊跷的房屋买卖》《天下无讼》在全国、全省获奖,以生动的叙事、新颖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做司法宣传的“老黄牛”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岛中院研究室时满鑫
时满鑫,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9年起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旋律。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同事和媒体记者赞誉,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
时满鑫同志每年平均撰写稿件100多篇,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沟通联络,在中央和省级、当地报纸推出头版报道30余篇、整版报道5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坚持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在重大节庆前或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以上、发布典型案例130件左右,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强化人民法院在“法治青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平安青岛”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宣传工作,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司法公开,每年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十余次,做好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报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的举措和实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心帮助新同志成长进步,每年策划修改审核各类稿件2000多篇。
发挥新媒体优势,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
时满鑫同志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天平阳光APP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68诉讼服务版块,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改进页面布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的贴心诉讼服务,方便大家通过手机咨询、查询信息和办理诉讼业务。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多次进入全国法院主要官微排行榜前二十名,官方微博1次登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榜首,1次排名第二。青岛中院“天平号”多次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天平传播指数榜单前十名。顺应媒体传播形势,开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普法形式,在自媒体平台开设“与法同行”视频普法栏目,通过真实案例,结合情景剧、“法官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参与设计制作劳动维权法律知识、预防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漫画,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创作反映法治精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协助拍摄《阳光下的法庭》《特别追踪》等法治影视剧,配合创作的防止校园欺凌和执行题材微电影《韶华叹》《迷踪》《一场蹊跷的房屋买卖》《天下无讼》在全国、全省获奖,以生动的叙事、新颖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做司法宣传的“老黄牛”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岛中院研究室时满鑫
时满鑫,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9年起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旋律。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同事和媒体记者赞誉,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
时满鑫同志每年平均撰写稿件100多篇,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沟通联络,在中央和省级、当地报纸推出头版报道30余篇、整版报道5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坚持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在重大节庆前或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以上、发布典型案例130件左右,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强化人民法院在“法治青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平安青岛”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宣传工作,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司法公开,每年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十余次,做好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报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的举措和实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心帮助新同志成长进步,每年策划修改审核各类稿件2000多篇。
发挥新媒体优势,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
时满鑫同志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天平阳光APP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68诉讼服务版块,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改进页面布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的贴心诉讼服务,方便大家通过手机咨询、查询信息和办理诉讼业务。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多次进入全国法院主要官微排行榜前二十名,官方微博1次登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榜首,1次排名第二。青岛中院“天平号”多次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天平传播指数榜单前十名。顺应媒体传播形势,开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普法形式,在自媒体平台开设“与法同行”视频普法栏目,通过真实案例,结合情景剧、“法官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参与设计制作劳动维权法律知识、预防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漫画,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创作反映法治精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协助拍摄《阳光下的法庭》《特别追踪》等法治影视剧,配合创作的防止校园欺凌和执行题材微电影《韶华叹》《迷踪》《一场蹊跷的房屋买卖》《天下无讼》在全国、全省获奖,以生动的叙事、新颖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做司法宣传的“老黄牛”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岛中院研究室时满鑫
时满鑫,男,汉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2009年起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从事司法宣传工作。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唱响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宣传主旋律。严谨细致、专业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领导同事和媒体记者赞誉,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巩固传统媒体阵地,提升司法宣传影响力
时满鑫同志每年平均撰写稿件100多篇,加强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沟通联络,在中央和省级、当地报纸推出头版报道30余篇、整版报道50余篇,讲好法治故事,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坚持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在重大节庆前或结合时事热点组织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5次以上、发布典型案例130件左右,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强化人民法院在“法治青岛”建设中的责任担当。突出宣传重点,围绕“平安青岛”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积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宣传工作,促进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强化司法公开,每年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十余次,做好重大案件、重大活动报道,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司法便民、服务保障民生和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的举措和实效。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用心帮助新同志成长进步,每年策划修改审核各类稿件2000多篇。
发挥新媒体优势,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
时满鑫同志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建设,在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发挥自媒体作用,实现宣传与服务并重。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天平阳光APP等自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加强诉讼服务和司法公开。微信公众号增设12368诉讼服务版块,全面整合各项诉讼服务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改进页面布局,为社会公众、当事人和律师提供全方位的贴心诉讼服务,方便大家通过手机咨询、查询信息和办理诉讼业务。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多次进入全国法院主要官微排行榜前二十名,官方微博1次登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新浪法院频道联合发布的“阳光法院新媒体榜”榜首,1次排名第二。青岛中院“天平号”多次进入全国中基层法院天平传播指数榜单前十名。顺应媒体传播形势,开通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创新普法形式,在自媒体平台开设“与法同行”视频普法栏目,通过真实案例,结合情景剧、“法官说法”等形式,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部分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中国法院网、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推广。参与设计制作劳动维权法律知识、预防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漫画,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参与创作反映法治精神和审判执行工作的优秀文艺作品,协助拍摄《阳光下的法庭》《特别追踪》等法治影视剧,配合创作的防止校园欺凌和执行题材微电影《韶华叹》《迷踪》《一场蹊跷的房屋买卖》《天下无讼》在全国、全省获奖,以生动的叙事、新颖的方式,传递法治声音,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