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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三优】新村法庭:法官调解“抢农时”,老农种麦解心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田法官你好!我们的小麦及时种上了,苗出得又齐又壮,一点儿也没耽误农时。多亏了法庭给我们做主,那么快就解决了烦心事……”近日,郯城法院新村法庭收到辖区港上镇港上二村宋老汉打来的电话,老人代表五位“50”后老农向法官致谢,感谢法庭快速调解一批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让他们得以不误农时及时种上了10多亩冬小麦。
    10月中旬,正值秋种大忙时节,郯城县港上镇港上二   村宋老汉等五位“50”后老农却遇到了烦心事。他们2019年7月分别与刘某签订了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将各自耕种的土地总计10多亩出租给刘某经营,期限自2019年7月至2028年6月。合同明确约定每亩地一年的承包费是1000元,每年7月份支付当年的承包费。然而,今年双方因是否解除合同及土地如何返还未达成一致,并且刘某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作物不当,导致土地闲置、收入减少,也不愿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眼看秋耕在即,五位老农还迟迟见不到承包费,他们一合计,既然刘某违约,那就解除合同收回土地自己种,眼下正是秋种时节,种冬小麦应该赶得上。但是,刘某对他们解除合同的要求不予配合,也不及时支付承包费。老人们无奈,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承包费。
郯城法院新村法庭受理此案,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此时正是播种的关键时期,如果误了农时,十几亩地少种一季损失可不小,快速化解纠纷、不影响秋种是当务之急。于是,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到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勘验,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进行现场调解。
    双方当事人对支付款项数额有争议,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眼瞅着墒情正好,冬小麦播种正当其时,而涉案土地却在“停滞”中,法官和老农一样急在心里,生怕错过了农时。为了争取调解结案、快速案结事了,办案人员立即启动 “法官+巷长+N”多元解纷机制,在乡镇矛调中心、社区、村干部、农技人员和“巷长”的配合下,法官助理李远东、刘尧华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通过深入普法、诚信教育和乡风民俗教育,双方终于相互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了均能接受的支付数额并当庭付清,同时自愿解除了土地租赁合同。
    案结事了后,五名老农火速安排土地清理、翻耕事宜,及时抢墒播种了冬小麦。由于顺利解决了纠纷,小麦也及时播种未耽误农事,老人们心结解了、心情顺了,于是就决定一起给法庭打个电话,感谢法官们为老百姓操心解忧的那份为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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