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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你们再想想吧!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2日

要离婚?你们再想想吧!

来源:新疆       发表日期:2020-12-10       浏览量: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两条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只要两口子商量好房归谁、娃归谁,去民政局就能拿到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充满变数。两个人第一次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得到的答复将是:你们先回去吧,30天后再说。

□本报记者 武运波 李腾

  ■关键词——离婚冷静期

  ■身边事

  “我想孩子,能否要回来?”近日,乌鲁木齐市29岁的范某婧很后悔,脑子一热,便跟丈夫去民政局办了离婚。

  2015年,范某婧与张某相恋。2016年春节过后,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当年,他们的儿子出生。

  去年开始,因工作需要,张某长时间居住在库尔勒市。聚少离多,两个人渐渐产生矛盾,经常争吵。今年7月初,范某婧和张某因为孩子的事再次发生争吵。

  “不过了,离婚!”

  “离就离,谁离了谁不能活?”

  第二天,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孩子跟随张某生活,房子归范某婧,车子归张某。

  “现在想想,我非常后悔。”范某婧说,要是有人劝一下,真的不会离婚。

  “生活中,很多夫妻的分手都是可以挽回的,只不过大多数人在冲动的迷茫和痛苦中,很难正确理性处理,常因赌气冷战致使情况越来越糟。”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李莎莎说,近年来,法院不支持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比例逐年上升。

  ■民法典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新增条文,是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风玲解释说,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0天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离婚证。30天内,当事人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李莎莎表示,司法实践对于离婚诉讼一直都有规制和引导,而“离婚冷静期”则赋予了婚姻登记机关引导离婚主体的职权。

  ■提个醒

  近年来,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严重,“离婚冷静期”给予夫妻双方一个理性思考的机会,为冲动离婚开出一副“后悔药”,有助于抑制逐年上升的离婚率,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许风玲说:“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保护当事人离婚自由与防止轻率离婚之间寻找利益平衡,既避免冷静期太长损害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避免冷静期太短无法起到‘冷静’的作用。”

  在30天的冷静期里,任何一人反悔了,这婚就离不成。

  那么,30天之后,就可以自动离婚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夫妻双方坚持离婚,两人需要再去一次民政局,直到办完离婚手续,婚姻关系才解除。错过30天,再去民政局申请离婚,那就要“重新排队”或者选择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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