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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田:一男子烧杂不慎引火灾获刑四个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福建大田:一男子烧杂不慎引火灾获刑四个月

来源:福建       发表日期:2020-12-01       浏览量:4

烧杂不慎引发火灾,最终因此领刑。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失火罪判处高某拘役四个月。

2020年1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高某到大田县建设镇某山场其所有的荒田开荒。当日下午,高某用随身携带的火柴将荒田内堆好晒干的杂草点燃。因风大草干,致一丛燃烧的芦苇草头滚落至下方荒田,引燃荒田内的杂草,并引发该山场森林火灾。高某见状连忙扑火,但火势迅速蔓延,其无法扑灭,遂电话联系人员帮忙扑火。后经多方扑救,大火于当日傍晚被扑灭。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72.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620元。

2020年1月15日,高某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高某取得部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法院认为,高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72.5亩,直接经济损失45620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高某曾因赌博受过行政处罚,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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