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媒体聚焦 > 媒体聚焦

上海奉贤区法院收到一起香港艺人刘德华提起的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0日

上海奉贤区法院收到一起香港艺人刘德华提起的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

来源:上海       发表日期:2020-12-10       浏览量:1

近日,奉贤区法院收到一起香港艺人刘德华诉上海天净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净”)、中山市中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娱”)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件。原告及其经纪团队发现上海天净未经其授权,在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期间,持续在其产品、宣传资料以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原告的肖像和签名,虚构原告与其达成战略合作事实。原告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并多次要求停止侵权,但被告仍未停止,且向原告提供了中山中娱的授权证明。但是,中山中娱对外授权行为仍未经原告或其经纪团队的允许或授权。原告认为,原告的肖像及姓名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商业价值,两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侵害其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故诉至该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和两被告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固定证据产生的公证费用。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郯城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区人民路1号 电话:0539-7156000 邮编:27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