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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暖薪”!蒙阴法院为44名困难职工兑付156万元经济补偿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31日

   10月28日,申请执行人杨某等44名职工齐聚蒙阴县法院执行大厅,在经过信息核对、财务支付等程序后,逐一领到了总计156.8万元的补偿款。至此,一起历时两年的集团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困难职工们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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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县某酒业有限公司因经营原因濒临破产,拖欠职工总计287万元的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款和生活费无力兑付,引发职工不断上访。自2019年9月份以后,杨某等44名职工开始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蒙阴法院着眼职工现实困难和社会稳定,及时成立执行专班,先行依法对被执行人现有的土地、设备、库存白酒等财产进行了查封,尽最大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据了解,被执行人蒙阴某酒业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就被内蒙古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近几年由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公司经营持续走下坡路,公司资不抵债,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由于其法人代表和公司负责人均在内蒙古居住,给案件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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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一方面急职工所急,对查封的现有财产及时进行拍卖,同时与经济开发区、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职工情绪安抚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全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一方面由分管院长李俊杰带队,顶烈日冒严寒多次奔赴内蒙古,查找被执行人母公司的法人财产,开展执行工作。此时,内蒙古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也陷入了困境,下属公司大部分停止运营,已拖欠职工工资半年有余,而集团董事长涉嫌犯罪被羁押,更使案件执行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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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阴法院执行干警始终把44名困难职工的利益放在心上,不惧艰辛,一次次找集团负责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帮助。经执行人员不懈努力,往返内蒙数次,总行程一万多里路,终于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协议。在先期分别支付了32万元和100万元后,余款又与今年提前两个月打到了法院账户上,案件圆满了结,取得了申请执行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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