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法院四项措施打造廉洁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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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9日 | ||
近年来,蒙阴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廉洁教育,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廉政素质和能力水平。 一是严把入口廉洁关。对符合任职条件、拟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进行廉洁方面的考察。对有不廉洁记录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杜绝不廉洁人员进入陪审员行列,从源头上保证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纯洁。 二是定期召开廉政座谈会。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共同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学习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规定,增强人民陪审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的廉洁意识。特别是时刻提醒人民陪审员加强自律,杜绝在行使司法权期间贪污贿赂或渎职现象发生。 三是开展经常性的廉洁教育。以法官的廉洁标准严格要求人民陪审员,院里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一般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将最高法院有关廉政规定要求印发给每位陪审员,并督促其在行使司法权时自觉遵守。组织人民陪审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警示教育。 四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廉政档案。将廉政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人民陪审员考核奖惩机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人民陪审员,一律取消参与评先树优和各种奖励资格;对出现腐败问题的提请人大常委会予以罢免;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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