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寸步难行 |
||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16日 | ||
蒙阴街道办事处居民高某因交通肇事由法院调解赔偿张某损失7200元,但高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为的是想在近期抓紧办理好出国劳务手续一走了之,以达到逃避履行义务的目的。没想到出国手续还没开始办,就被法院依法限制了出境。 今年3月份,高某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张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高某赔偿其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200元。因高某没有按照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张某遂于4月15日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传唤高某,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义务。此时,高某正做着出国劳务的准备,边以各种理由搪塞边加紧办理出国手续。申请执行人张某得知这一信息后,及时向法院执行人员作了汇报。4月21日,执行三庭执行法官来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按照法律规定发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使高某出国劳务逃避债务的想法落了空。无奈之下,高某于4月23日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