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任权——奋斗者正青春——让行政审判成为官民和谐“推动器”(发言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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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18日 | ||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 奋斗者正青春 ——让行政审判成为官民和谐“推动器” 行政庭四级高级法官 任 权 行政法官是政府和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沟通的纽带,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所以政府、法院、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做一名行政法官就要调节好矛盾冲突,让行政审判成为官民和谐 “推动器”。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是对具体行政执法实时监督的“体检表”,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行全天候保护的“护身符”。办好行政案件,最重要的以大局观为依法行政提供审判保障。 我们审理的王某诉商河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拆迁安置补偿职责一案,直接涉及“外嫁女”的切身利益。对该问题的处理,并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我们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我院审理的相关类似案件的裁判情况,概括了六个方面的考量标准,引导行政机关在处理该类问题时,不能单纯以婚姻或者户籍情况作为是否给予安置补偿的条件,而应在综合考虑前述因素的同时,以基本居住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原则,既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为全省征收补偿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 二、方向准 (一)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并重 深刻认识司法权和执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不同性质和作用,行政审判必须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专业判断给予必要尊重。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确保行政审判到位不越位。 我们审理的刘某诉某区公安分局、某区政府治安拘留及行政复议再审案,刘某因反复拨打正在执行职务民警的手机、发送侮辱性短信的行为构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某公安分局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再审阶段,我们综合考量了刘某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影响程度等裁量因素,认定某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量罚适当。尊重了行政机关基于自身业务优势作出的裁量性判断,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保障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体现了行政审判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并重的审判理念。 (二)原则性和灵活性并重 行政审判作为与时俱进的审判,与国家政策紧密相连,经常会涉及行政机关出台的新政策或者开展的专项行动。既要坚持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又要善于根据政策的最新要求,正确运用法律适用规则依法审理。 我办理的赵某诉某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行政处罚再审案,在办理案件时,我注意到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确立了发放临时号牌和设置过渡期的管理制度,正是基于对这项新出台管理制度的精准认识,我们撤销了一二审判决和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引导基层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机关出台的制度设计,该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审判工作和调研工作并重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优化行政审判理念,对我来说,重要的方法就是坚持审判工作和调研工作并重。比如,我连续五年参加了全省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的撰写,虽然过程辛苦,但这个过程也是对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的有效提升,同时也为行政机关在出台行政决策、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等方面提供了一些行政审判智慧。 三、脚步实 行政审判一头是人民群众,一头是行政机关,面前是法律政策,身后是“三个效果”。一名行政法官还必须兼备沉下身子的心平气和与接上地气的脚踏实地。重视庭审效果、加强文书说理、善于沟通协调,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一)打造规范高效的精品庭审 组织一场规范高效的精品庭审,我的经验是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做足庭前准备工作;二是善于类案分析归纳;三是增强综合概况能力。 善于做行政法官中的“技术派”。我将各类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整理出类案的全省审理情况、案件特点和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作为查明案件的事实的指挥棒,组织庭审查证和辩论阶段。 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为例,我按照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履职担当三个层面归纳总结了九项问题。审理此类案件时,这九项问题就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线,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 (二)打造释法说理的精品文书 行政案件的裁判文书应注重与行政机关的对话,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裁判指引。 (三)善于与当事人沟通 在老百姓眼里,行政案件原被告两方的“力量对比”似乎有些不平衡,一方是手握行政资源的强大政府,一方是“形影孤单”的群众。虽然在法官眼里,两方都是平等的案件当事人,但是我们要理解老百姓的这种心理,法官的态度、语言、表情等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会引起老百姓情绪的变化、甚至激化矛盾。我的感受就是:法官先把心放正,这样才能让群众信任。敞开心,拉家常,这是我与当事人沟通的情感“桥梁”。我一直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了解群众最需要的是什么,有时候也许就是一个理解、一份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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