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他将楼上24户邻居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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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8日 | ||
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他将楼上24户邻居告上法庭...
鲁法案例【2021】485 试想一下 忙碌了一天的你 回到家准备给家人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却发现家中被“淹” 并且还有污水不停从下水道往外涌 这情景是不是让人很抓狂?
最近 济南一位住户就遇到了这个糟心事 多次协调无果后 怒将楼上的24户邻居告上法庭
基本案情
事情发生后,邻居们也都很纳闷,多次堵塞在同一位置,该位置是否存在损坏、贾方自己的使用过程是否合理等多种因素。因此邻居们认为,贾方的财产损失与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下水管道切开之后里面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其他的业主也没有出现堵塞的问题,连续堵了多次,应该是他本人使用不当或设计的问题导致的下水道堵塞。”邻居们纷纷表示。而且邻居们表示,在一审案件庭审中贾方并未提供证据证实管道堵塞的原因及堵塞物到底是什么。另外,贾方称自己家卫生间返水,而楼上、楼下均未出现过返水情况,且物业工作人员维修过程全程录像,切开主管道后,并未发现主管道内有堵塞物。也可以说明很有可能是因贾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此外,庭审中邻居们也表示自己及家人均正常使用卫生间,无需用证据证实。而且他们作为普通业主,均具备合理使用卫生间的生活常识,贾方认为他们没有合理使用,举证责任应当在贾方,贾方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首先要证明他们真的存在过错,而且他们认为该案并不适用过错推定或者无过错责任,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承担责任的范围。邻居们对贾方提供的那份《说明》也提出了异议,首先他们认为贾方应该提供原件而非复印件,其次他们认为该情况说明内容不属实,两单位没有资质证明堵塞是楼上业主造成,要看鉴定勘查事实。而且,贾方未能提供证据原件且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作出判决前,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人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对于本案的启示意义,二审主审法官指出:本案系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的纠纷,应适用民法典实施前的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本案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高度危险作业、高空坠物”等特殊侵权情形,仍属于一般侵权纠纷,不适用无过错或过错推定归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本案仍应适用一般过错归责原则。在涉案下水管道切开查验后,未发现存在其他堵塞物的情况下,贾方仍坚持其室内被淹系楼上邻居导致,应对此负进一步的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充分,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本案虽因举证责任原因最终未能支持贾方的诉讼请求,但本案对涉案楼房的相关住户具有一定的法律警示意义,上下楼层住户生活中在共同使用同一下水管道时,应切实增强文明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不要把不易溶解的物品或纸巾等杂物随意丢弃马桶或排水排污管道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否则,在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济南中院、山东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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