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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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3日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关于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在线多元解纷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现就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 加强领导。成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三进”工作,院长温磊同志任组长,副院长张元亮同志为副组长,全院各民商事审判业务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立案庭设办公室,审委会专职委员尹佐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争取支持。积极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对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区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合力推进。 3、完善名册。在已将辖区所有街办诉调对接员全部纳入调解名册的基础上,将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纳入调解名册,并进行公示。 4、纳入平台。对纳入调解名册的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网格员、基层调解员,接纳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配其用户名和账号,使其具备使用调解平台进行调解的资格。 5、布点设点。在辖区每个街办设立一处基础调解点,全区共设立17个基础调解点,基础调解点与法院原设在街办的诉调工作室合署办公,日常由诉调对接员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定期轮流到基础调解点指导、协助调解。 6、工作流程。社区、乡村和网格单元的居民如有纠纷发生,可向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网格员、基层调解员以及设在街办基础调解点的诉调对接员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申请调解。上述组织和人员接到调解申请后,指导并组织各方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需要法官指导调解的,法官进行在线指导。调解工作需要线下继续由法官指导帮助的,安排法官线下继续指导调解。 7、业务培训。由人民法院定期对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网格员、基层调解员、诉调对接员、特邀调解员组织和举办调解业务等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调解能力。 8、宣传推广。加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宣传推广,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接受和愿意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解决纷争,提高调解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在社区、网格点和乡村广泛发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当事人端),让有了纠纷的群众可以快速申请调解。 9、激励措施。将法官指导调解平台“三进”情况纳入履职考核。定期统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区有关部门反馈基层自治组织、基层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成效。定期开展调解平台“三进”活动先进组织和先进调解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做好相关工作。 10、相关要求。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加大调解平台“三进”推广力度,让在线调解成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的第一选择,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平安市中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1、意见实施。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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