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善意执行促成执行和解,申请人深情点赞济南市市中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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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1日 | ||
11月18日晚,随着夜幕降临,初冬的济南透出不少寒意。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执行局陈卫东副局长正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监督一件案件的执行,随着最后一批物品陆续搬到车上,陈局长终于舒了口气,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半。 该案系杭州某公司与赵某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9年11月,杭州某公司与赵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约定,赵某某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某写字楼的房屋租赁给杭州某公司作为教育、办公用房,期限自2019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合同签订后,杭州某公司向赵某某支付了第一笔租金,并开始着手对房屋进行装修。2020年1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杭州某公司未能正常营业。2020年5月双方因租金问题产生争执,赵某某将涉案房屋锁门。2020年8月杭州某公司将赵某某诉至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押金、赔偿装修损失,协助原告办理房屋内物品等。 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赵某某返还杭州某公司存放于租赁房屋内的物品。 该案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双方仍未就判决履行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杭州某公司向市中区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由陈卫东副局长负责执行,他了解到被执行人一方已将房内物品转移至济南郊区的一个偏远山村,并以申请人拖欠其租金为由,拒绝交出物品。 陈局长研究该案后认为,案涉纠纷的根源是新冠疫情导致双方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此大背景下,双方本可协商解决,但因双方各持己见,最终互不相让,才导致诉至法院并由法院判决,又进入到执行程序。陈局长考虑到申请人一方是浙江某教育实体,到济南投资本身是出于对济南市营商环境的信任,即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摩擦,也多是由于疫情引起,既然到了执行这一步,就应该互谅互让,友好解决,而不应该让事情再恶化下去。 陈局长遂耐心给被执行人做工作,劝说被执行人站在维护济南营商环境的大局考虑问题,理性和平和地对待本案的执行。经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 2021年11月18日,是双方协商好交接物品的日子。为确保执行顺利,陈局长带助理驱车跋涉数十公里,奔赴物品存放地点,监督物品交接。 执行完毕时,已是华灯初上,夜色阑珊。饥肠辘辘的执行干警们已在寒风中站立了六个多小时。 站在冷风中的执行干警们的身影,让申请人心中充满了暖意,申请人表示,疫情无情人有情,受疫情影响这几年事业遇到了困难,但市中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却让其感受到了温暖,他们给市中区法院的公正执行、善意执行点赞! “执行工作有时的确很辛苦,但当百姓的矛盾得到化解,我们的裁判得到落实,一切的辛劳付出都值了。”陈局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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