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法院立案庭亓蕾副庭长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快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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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2日 | ||
党史学习教育专刊 第36期 市中区法院教育整顿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济南市中区法院立案庭亓蕾副庭长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快速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作为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确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今年以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改革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其中,司法确认程序因为耗时短、0费用,很受诉讼群众欢迎。近日,市中区法院立案庭亓蕾副庭长仅用五天的时间就对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司法确认。 该案是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赵某某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5月12日双方经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人民委员会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了解除合同、共同配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手续的协议。 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赵某某于2021年5月21日持上述人民调解协议到济南市中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亓蕾副庭长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严格的审查,5月26日,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亓蕾表示,对于司法确认的申请,法院主要审查的是调解协议本身的自愿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如果调解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公序良俗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和内容不明确等情形,都得不到法院支持。 市中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梁伟主任表示,去年以来,该院结合繁简分流改革,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加强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电子送达等工作,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今年以来,已经办结司法确认案件147件,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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