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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营商环境创建府院联动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行动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4日

    9月23日下午,我院召开营商环境创建府院联动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行动推进会。区工商联、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成员单位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刘彬,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正处级领导干部李英杰到会指导,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温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建华,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我院纪检组长苏兆泰出席会议。

    会上,我院刘建华副院长通报了市中区法院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指标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梁伟传达了济南中院与市级各成员单位达成的“专窗通办”会议纪要意见。

    各专班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同志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交流了各自在创建营商环境和配合法院推进三个指标中的做法,提出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纷纷表示,将提高站位,切实履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共同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服务辖区企业提供更优政策和服务。

    李英杰主任认为,我院组织召开的这次会议很有意义、也很有示范作用,他表示,一要正确分析当前形势,积极行动起来。市、区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二要改变传统观念,提升为企服务本领。要打造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要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勤学善学,全方位增强干事创业本领;要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同频共振、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三要强化精准监督问责,扎实推进任务落实。要做实监督,把加强营商环境监督纳入日常监督范围;要紧盯问题认真整改,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对标先进,抓好整改落实;要精准问责大胆容错,既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又审慎处理无意之失、善意之过,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刘彬书记表示,此次会议召开,是为了研究如何更好创建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为此,一要讲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问题,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扎实为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二要讲配合。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配合单位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争取我区营商环境有个比较大的提升。三要讲服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打造服务便民窗口,为企业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让企业切实体会到办事的便利;四是讲稳定。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法治的方法处理,把处理问题、谋发展、维稳定统一起来,纳入到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之中,力争为企业创设更好的营商环境。

    在听取了各专班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同志的交流发言后,温磊院长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法院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牵头部门,离不开相关成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温磊院长指出,之所以召开这次府院联动会议,是基于营商环境工作极其重要这一认识,一是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际、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是解决经济社会面临的发展瓶颈的关键一招;二是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是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个条例的必然要求;三是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是推动我市我区快速发展、打造现代化高品质强省会的有效途径。

    对下一步府院联动工作,温磊院长提出四点希望和建议,一是建议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常开、多开府院联动会议,不断丰富会议议题、会议形式,加强多层次的府院联动;二是建议会后尽快组织会签专窗通办文件,尽快设置通办专窗;三是建议加强信息网络数据建设和互通,充分运用网络自媒体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舆论氛围;四是希望对法院工作进一步关心、支持、帮助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营造市中最优法治环境。

    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梁伟及研究室、执行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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