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191民初5890号开庭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7日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鲁0191民初5890号

王海龙:

  本院受理(2024)鲁0191民初5890号原告张新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王海龙向张新娥支付欠付租金66395.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6395.7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1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lpr计算);二、判令王海龙向张新娥支付违约金22738元;三、判令王海龙向张新娥支付给与的部分免租期租金损失8081.58元;四、判令王海龙向张新娥支付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合计174877元;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9月20日13点5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严士焱   电话:88895082

地址:济南市舜风路101号济南高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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