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鲁0191民初5752号
张国辉:
本院受理(2024)鲁0191民初5752号原告翟学友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四万元借款;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一千元,(暂计算2024年4月10日);3、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9月18日15点15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严士焱 电话:8889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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