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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刊发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华署名文章:强理念 精主业 优服务 让品牌“能量”蝶变发展“增量”
  • 作者:单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近日,2024年第10期《中国审判》刊发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华署名文章,题目是《强理念、精主业、优服务,让品牌“能量”蝶变发展“增量”》。全文如下: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是践行法治、推进法治的主力军,在保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上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善法善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建设为总抓手,强理念、精主业、优服务,切实找到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单县实践”。

  理念筑基 激发内生动力

  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其发展影响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诚信文化、企业家精神等作为优秀企业文化,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它与相互信任的营商环境一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单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将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品牌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在辖区重点企业建立“政法护航工作站”,定期走访调研、座谈,为企业家量身定制法治服务。出具《诚信经营倡议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在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培树诚信文化,引导辖区企业增强规则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弘扬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将诚实守信内化为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

  强化司法价值引领。单县法院在法治中融入德治,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一审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多年来,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制发《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思想转变。制发《诉后告知书》《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问答手册及典型案例》,通过司法裁判、案例规范,让市场主体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有明确的预期,以司法之力引领社会行为价值风向。

  强化企业需求供给。单县位于苏鲁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自古商贸云集、经济蓬勃发展,企业法律需求旺盛。变“被动”为“主动”,是单县法院能动履职的有力举措。该院开通“绿色护企通道”,涉企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执。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常态化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日和“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法官通过走访座谈、分析研判,参与企业决策风险评估预警,为企业精准普法,引导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主业做精 提供司法助力

  在精细化管理上发力。精细化的审判管理、优良的司法作风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保障。2023年,单县法院作为山东法院系统代表,被中共山东省委评为山东省“改革创新团队”。同时,获省级以上荣誉31项,39个集体、108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表扬,创历史新高。单县法院坚持制度化、精细化管理,推出“薪火工程”“磐石筑基”“赛马比拼”等人才培育工程,强化干警素能提升;围绕考核指标出台系列办法,提升审判质效;抓实司法作风建设,以司法作风转变带动营商环境优化。

  在高质效审判上发力。单县法院以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为抓手,突出动态审判管理,探索“四跨”专业法官会议机制,细化《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发挥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的指导职能,汇编《涉金融类案件疑难法律问题汇总》,统一裁判尺度。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涉高利贷、套路贷、民间借贷案件职业放贷人集中清理等工作,公正高效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商事纠纷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组建商事专业法官团队和速裁团队,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推行要素式审判方法,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

  在灵活执行上发力。单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利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履行等和解举措,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涉企司法保护的力度。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一时陷入困境、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巧用“活封”执行措施,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制发《信用修复和结案证明书》,及时终止失信惩戒措施,2023年为286家企业重塑信用。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执行行动,对胜诉后债权未及时兑现债权的优先执行,加大涉企案件拒执罪打击力度,保障胜诉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府院联动 凝聚服务合力

  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单县法院将“调”字向前延伸,通过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把诉源治理工作拓展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成立“法院+商会”行业调解组织,建立“法官联系点”,专业法官定向为企业提供指导。与12家单位达成多元解纷合作协议,每年诉前化解涉企纠纷200余件。依靠科技赋能,通过“e菏法庭”“e联智捷法庭”、百姓管家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化解纠纷。该院诉源治理相关做法被评为“山东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把好规范执法“方向盘”。单县法院积极探索行政领域府院联动新路径,完善全流程对接机制,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补齐行政执法与群众期待的“温差”。与县人民政府、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 共创“和睦湖西”法治新局面实施方案》,通过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等,主动参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决策风险评估预警。针对行政机关程序不合法、法律适用不准确、执法不规范等行政行为,创新通过个案司法建议纠正行为偏差。总结分析类案成因、制发司法建议78篇,采纳率、回函率均为100%。行政争议化解数量三年连增,行政机关败诉率三年连降,行政审判一审服判息诉率、结案率、调撤率等多项指标位居山东法院系统第一。

  激活企业破产“一池春水”。完善企业破产退出路径,助力市场主体救治和出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单县法院与县政府共签《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11个方面工作任务,20个部门职责清单;加大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工作力度,探索预重整、出售式重整新模式;在破产衍生事务、审批程序等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对接,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下一步,单县法院将紧紧围绕打造“善法善业”司法品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主线,坚持高位谋划、联动发力、协同发展,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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