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月 | “未”爱护航 家佑成长 德州中院开展“五进”系列宣讲活动

2024年05月29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打印 分享到: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家庭教育指导月,德州中院采取主题宣讲、座谈沙龙、家长课堂等多种形式,走进机关、基层人民法庭、乡村、企业和学校,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家庭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教育父母首责”的责任意识。

现场授课进机关 号召党员干部率先垂范

  5月16日,中院干警李芳、夏青走进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以“涵养家教家风,守护‘第一课堂’”为主题的“家庭课堂”活动。授课过程中,李芳首先强调了家庭的社会功能及重要作用,然后以身边因家庭教育缺位引发的鲜活案例,采用PPT辅助讲授、案例分析、现场互动等形式,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重要意义、法条释义和典型案例对家庭教育指导作全面宣传和解读,并现场发放了宣传手册。授课结束后,在场机关干部纷纷表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不仅要从自身做起,还要将理念和意识尽最大努力传递给身边的人,大力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

新式沙龙进法庭 联合基层干警增智赋能

  5月16日,中院干警陈震、李营、邢瑞显走进武城法院老城法庭,开展“聊娃儿”新式家庭教育主题沙龙,以最近发生的、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启发思考,共同探讨家庭教育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用真诚的互动寻找更适合未成年人的教育方法。通过聊娃儿、聊事儿、聊方法,达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的目的。新颖、热烈、务实的主题沙龙,让参加活动的家长和法庭干警们意犹未尽,大家纷纷表达了对下一次沙龙的期许。

多元宣讲进乡村 引导百姓群众知法守法

  5月16日,德州中院联合武城法院,前往老城镇“送法进村 送法上门”,开展普及民法典、宣传家庭教育父母责任和普及涉彩礼纠纷新规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为村民发放《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彩页,讲解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了解百姓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认真解答,为群众带来了一场烟火气十足的“法治课堂”。此次活动通过“点对点”“面对面”式走近人民群众,扩大了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帮助更多的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特色座谈进企业 帮助企业职工善辅优教

  5月17日,中院干警陈震、夏青走进德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进企业专题座谈活动。陈震以“涵养家教家风 促进依法带娃”为主题,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为例,结合《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浅入深出地介绍了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使企业职工更深刻的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科学、全面的履行家长职责。

互动分享进学校 凝聚家校合力护苗成长

  为进一步聚焦偏远地区及乡村留守学生和家长需求,5月24日,中院干警陈震、邢瑞显走进德州市王村店中学开展“依法带娃,共护成长”的授课交流活动。此次活动面向300余名家长及学生,陈震围绕“高效陪伴孩子、科学教育孩子、严格依法带娃”话题,聚焦家长尤为关心的亲子关系、科学育儿、青春期厌学、网瘾等问题,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例,详细阐述家庭教育中明确的六大内容和九种方法,讲解了家长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并鼓励家长们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现场提问及交流互动气氛热烈,很多留守学生的家长纷纷表示“不虚此行”。

  此次家庭教育指导“五进”活动,有助于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引导家长明确家庭教育职责,得到广泛好评。下一步,德州中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有益探索,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兴中大道912号 电话:0534-2383919 邮编:2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