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 | 德州中院开展“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

2024年02月27日
作者:德州中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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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教育进校园的指示精神,持续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平安、健康中茁壮成长,时值开学季,德州中院开展了“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通过播放专题视频、以案释法、现场互动、沉浸式PPT等多种形式,为学生们送上别样的法治教育课。

聚焦农村留守学生需求,推动法治关爱常态化

  德州市王村店中学地处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学生多为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未成年人。针对偏远地区法治教育较为欠缺的现状,2月26日下午,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干警陈震、邢瑞显走进该校开展“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

  陈震以“关注少年性格养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通过发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一个个生动案例,对未成年人不良习惯、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表现、特点、严重后果和应对方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鼓励学生们努力学法、自觉守法、积极用法,争做理想远大、崇尚法治、品德高尚的新时代少年。100余名师生认真聆听了法治教育课。

  宣讲结束后,王村店中学举办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校长张洪亮为陈震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双方就进一步加强院校法治共建与良性互动,推动留守少年儿童法治关爱常态化达成一致意见。

结合寒假热点《第二十条》,聚焦校园欺凌防范对策

  “同学们,假期去看电影《第二十条》了吗?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怎样防范校园欺凌呢……”26日下午,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干警姜南、李营来到德州市新湖南路小学。工作中长期与未成年人打交道的姜南站在同学们中间,耐心聆听提问,并一一解答关于校园欺凌、隐私保护等师生关心的法律问题。

  姜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以法论事,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成因、防范及应对策略,告诉同学们要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课堂上,学生们认真聆听,积极主动给出反馈与回应,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此次特殊的“法治第一课”增强了学生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在他们的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少年法官思考:学生们需要怎样的法治教育?

  近期少年法官们在密集的法治宣讲中感受到,学生群体对法律的关注正在逐渐提高,法律对青少年的影响也在逐渐增加。这是一种社会进步,更意味着少年法官的普法职责。

  青少年处于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阶段,审判实践中发现,很多未成年被告人从小学阶段的不良习惯,发展为中学阶段的不良行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背后隐藏的深层原因正是对法律的无知与丧失敬畏。因此从小为孩子们系好人生的纽扣,树立法治的理念,让他们清楚规则意识,明确学习及生活中的“应为”与“勿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规守纪,养成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下一步,德州中院将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为茁壮成长的祖国花朵送去法治关怀,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中,院校携手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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