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2月11日 尚洪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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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0日 |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11日在德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尚洪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四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高快好省办案为基本要求,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案件131210件,审执结131592件(含旧存),收结案基本平衡。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22%,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率降为2.12%,远远好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758件,判处罪犯6555人,刑事案件上诉改判发回率始终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单位。特别是圆满审结涉及地域广、被告多、案情复杂的“11.07”特大贩卖假烟案,庆云苗某、刘某犯罪团伙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高效审理了涉及乐陵、宁津两县市的被告人石某致11人死亡的特大交通肇事案,果断将案件提级审理,并多方筹措资金,给被害人家属以经济补偿,平稳妥当地处结了该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审结了县处级以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0人,科级以上83件98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先后提出650余条刑事司法建议,进行法制宣传260次,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037件,对少年犯回访率达到28%,有力促进了平安德州建设。成功推出“二三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新机制,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省法院主要领导予以批示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制订了《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对救助金的发放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二)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市委“南融北接”、“发展生态经济”等发展战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推广平原法院企业司法联络员协会的做法,每年选派200名优秀法官到重点企业和涉法较多企业上门服务,该做法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主动配合全市金融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金融环境安全稳定的若干意见》,集中办理了一批涉及金融安全的案件,8家金融单位先后登门和来函致谢,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区域被金融部门列为融资高风险区的后果。推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40多家市属重点企业解决涉法难题。特别是帮助晶华集团等重点企业梳理债权债务、协调资金、清欠解困,保障了投资达7亿元的新项目顺利投产。在德棉集团经营最困难的时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及时追回了三千多万元的债权,并协调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其化解了巨额债务,缓解了其资金困难的状况。坚持能动司法,构建“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四年来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8766件,标的额43.67亿元;审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519件。积极指导全市十几家企业破产重整或兼并重组,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圆满审理乐陵华阳和乐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在全省率先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并取得成功,盘活了5500万元企业资产,为企业发展和职工安置提供了新路径,省法院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推广。依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先后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了古贝春、贝莱特、亚泰、洛北春、腾永乐等五个驰名商标,提高了品牌信誉和知名度,为企业加速发展搭建了更高平台。通过中院的大力争取,经最高法院批准设立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完善了经济开发区的体制框架,必将为中心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着力保障和服务民生。不断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制定了《便民诉讼30条》,开通了立案热线、举报回访热线、12355青少年咨询热线和执行热线,实行巡回办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将便民诉讼网络“庭、站、点”提升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对接的平台,《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专题报道,对全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完善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信访老户救助达310多万元,共为1712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68万余元,使社会弱势群体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有力保护。总结推广了陵县法院交通事故合议庭的做法,指导基层法院普遍设立少年审判庭和老年人维权合议庭,提高了专业化审判水平;推出审判、保险前移的“庭前垫赔”制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效率明显提高;推行调解工作“星级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目标的实现。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工作,成功防止了1400多起案件民转刑,促进了社会特别是农村的和谐稳定。四年来,共审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争议、侵权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43580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2.92%;共审理行政“民告官”案件6441件,协调撤诉率达75.67%,既有力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努力构建执行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模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易人易庭为主要内容的执行激励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努力构建执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会同公安等18个职能部门联合会签了5份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活动,武城、庆云、宁津、陵县等4个法院荣获这一殊荣,创建数量居全省前列。四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7990件,结案标的额17.99亿元;深入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积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市委政法委和中院两次在全省清积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全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坚持每月28日院长亲自接访,分管院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党组成员定期下访等制度,这一制度化的做法成为政法系统的品牌。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都建设了高标准的立案信访大厅,健全完善了诉讼便民服务制度,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无障碍”诉讼的目标。积极开展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和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严格按照时限完成了中政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交办的信访老户化解工作。在北京奥运会、国庆六十周年、“十一运”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确保了全市法院无一涉诉信访当事人进京赴省上访滋事事件,多次得到市委和省法院主要领导的肯定,中院被荣记国庆、全运会维稳安保集体三等功。建立健全了信访责任倒查、涉诉信访情况月通报等制度,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信访案件的流程化管理和网络化运行。夏津法院、禹城法院推行网络视频接访,实现了当事人不出乡镇即可通过视频与县领导、院领导进行交流,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中院创立的“排查、分流、听证、协调、终结”的“五步走”化解上访老户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推广。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会议上,省法院领导对德州中院认真落实“四定一包”制度,较好地控制越级进京上访,以及齐河、武城等法院多年来积极探索信访源头治理机制,实现了年度“零进京”上访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 二、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为根本目标,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全市法院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内部管理,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了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坚持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的口号,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议、审委会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增强了队伍的向心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邀请最高法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专家学者授课50多场次,组织业务培训30多期;创建了随机庭审观摩制度,每年组织庭审观摩60余次;举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深入开展办案方法交流,提升了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开展争创“三零”庭室和法官、“办案能手”等活动,先后有9个庭室和8名法官被省法院授予“三零”庭室和法官称号,5名法官荣获“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总结提炼了“十心”工作法,实行司法服务回访制度,转变了干警工作作风。通过张贴院训、建设文化长廊、组织书画展览等形式,不断弘扬优秀的法院文化。2009年,市委领导对我院文化建设做出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德州日报》头版头条、德州电视台新闻栏目予以专题报道。2011年5月,在北京国家博物馆举行的全国法院系统书画展活动中,我院主编的《大道:法律格言书法欣赏集》一书及部分作品受邀参展,得到中政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的品牌。探索建立干警业外监督“五道防线”,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出了司法巡查制度、重点教育管理制度等新机制,《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专题报道,省法院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均对此作出专门批示,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会议上被作为两个典型经验之一在全省法院推广。 (二)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以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和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科学规划,全面布局,探索总结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五个三位一体”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在总结乐陵法院首创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国地级市范围内首倡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在专家指导下又推出了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被确定为全国首家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2010年,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主要领导多次对我院少年审判工作作出批示,《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长篇报道。2011年,随着这一做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成熟,推动了立法机关对该项制度从争议到认可的转变,《刑法修正案(八)》最终吸收了这一做法的核心内容,增加了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成为司法推动立法的经典案例。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来德州调研时,都肯定了德州法院的实践经验为立法所作的贡献。省法院主要领导也多次称赞德州中院为青少年审判立法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积极搭建“官”“民”平等对话平台,使大批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有力提高了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率,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对该模式予以充分肯定,全省法院现场观摩会在德州召开并重点观摩了德城区、齐河等法院的行政审判。去年8月,《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深度报道,中央电视台同时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机制。中院推出了社会监督员评议案件制度,推进审判信息、司法程序和司法政务“三项公开”,夏津法院推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制度,畅通了监督渠道,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此外,交通事故合议庭、庭所对接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信访五步走、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三四五”庭审观摩机制、法院文化建设等经验做法都得到市几大班子领导及省法院领导的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 (三)强化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全方位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先后修订各项制度105项,并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了审判管理。总结了乐陵法院红黄牌警示管理制度和禹城法院星级化管理的经验,相继开展了“案件质量建设年”等活动,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了通报、评查、督查、公开和考核,形成了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质效监督体系。二是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机关效能管理和安全管理,全市两级法院均被评为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加大了审判楼和法庭建设力度,新修建法庭15处,有8个法院扩建装修审判楼,特别是夏津法院建设了新的综合审判楼,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增强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了宣传调研工作。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多年保持在全省法院先进行列,连续四年承担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1篇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获奖,1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突出展现了德州法官的理论业务水平。认真总结司法改革实践,编辑出版了《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研究》一书,由民商法泰斗江平题写书名,民诉法权威江伟作序,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被列为全国司法改革成果丛书之一,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法院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工作,帮助协调重大案件,解决发展难题,营造了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也给予了有力支持。四年来,在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中院分别就审判监督工作、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工作、民事审判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2010年3月,全市人大代表庭审观摩现场会在临邑召开,推广了临邑法院以精选案件、旁听评议、通报结果、反馈整改和案件回访为主要内容的“四步走一回访”人大监督工作新机制。全市法院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中院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成立了专司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的代表委员联络督查室,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回访、邀请旁听案件和为代表订阅报刊等形式,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批转信件32件。市政府给予法院积极的财政倾斜,为开展司法救助和法院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市人大、市政协高度关注法院在庭审观摩机制、少年审判方面的探索,为司法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里,在办案任务日益繁重、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的形势下,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始终保持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整体工作跨入并连续保持在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在全国、全省法院会议上作典型发言35次;《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登载反映德州法院工作的报道达720余篇。中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获全省文明机关、全省法院综合考评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宣传优秀单位、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先进集体和平安德州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白光锋、全国优秀法官贾风勇、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吕庆虎、全国三八红旗手陈玫、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郭仁军、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张延军、全省法院优秀领导人才刘建华,以及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和双十佳领导班子集体武城法院,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临邑法院,全省优秀人民法院乐陵法院和齐河法院等一大批英模单位和人物,总计有58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3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四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得到市几大班子领导和最高法院、省法院主要领导的86次重要批示。今年1月,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同志又作出重要批示:“2011年,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全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整体工作在全省有位次、在全国有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先运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2011年,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狠抓审判管理,推进改革创新,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做出了一系列有深度、有影响、有新意的突出工作,为经济发展营造了好环境,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新贡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服务中心的自觉性还不高;有的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还有许多地方做得不到位;有的法官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能力和水平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审判设施建设任务还很艰巨,有的法院审判管理还不到位;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立足自身抓好整改,同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努力加以解决。 三、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为重点,努力推进法院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市委提出的“产业强市、文化立市、生态美市、惠民安市”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幸福德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上有新作为。围绕市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综合实力领先的区域中心、特色突出的产业名城、优势明显的区域文化高地、共享幸福的美好家园”的总体目标,坚持能动司法,优质高效地审理涉及企业和金融安全的案件;构建精细化审判管理机制,力争审判质效达到全国法院一流水平;开展大走访活动,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 二是围绕社会稳定和谐,在参与社会管理上有新作为。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社区矫正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行政审判工作,既维护行政权威,又妥善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有效化解各类敏感事件。 三是围绕保障民生,在司法惠民上有新作为。加强司法调解规范化建设,增强调解的服判息诉功能;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关注关心社会弱势群体,构建完善司法救助体系,使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司法的关怀。 四是围绕文化立市,在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上有新作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市场管理,为先进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文化精品,创造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发挥文化对审判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五是围绕司法公信力提升,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突出党建工作,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深入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的方针,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扎实工作,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全面推进幸福德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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