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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1月19日 尚洪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6日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9日在德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尚洪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和市法院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措施,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311件,比上年增加17.73%;审执结各类案件34253件,比上年增加19.25%,在收案增长较快的情况下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各类案件经过一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99.11%;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68.65%,同比上升6.24%,各项指标都位于全省前列。

  (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重大、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铁案”标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程序关,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积极参与“平安德州”建设,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执行、上法制课、就地开庭等方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268件,判处罪犯1726人,刑事案件上诉改判发还率始终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单位。如被告人石同来特大交通肇事案,因三辆机动车连环相撞致10人死亡,附带民事原告达39人,要求赔偿的期望值远高于保险赔付和被告人的实际能力,案件涉及两县市,协调起来难度大,稍有不慎就会酿成群体性事件。市委、市政府对此案高度关注,中院全力靠上,果断将案件提级审理,经过多次开庭调解,多方筹措资金,给被害人家属一定补偿,平稳妥当地处结了该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积极调整商事审判政策,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立的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的总体要求及“南融北接”、“发展生态经济”等发展战略,积极为培植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出台了服务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结合市委部署的“服务企业发展年”和“联企解困”活动,年初制定了《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导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大局,搭建服务平台,丰富服务载体,落实服务措施,妥善审理和执行案件。继续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推广了平原县法院司法联络员协会的做法,为企业解困做出贡献。先后深入210多家企业调研走访,向有关部门提出了21条司法建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2.94亿元,为230多家企业改制、劳动用工、争取项目、签订合同等涉法工作提供了法律帮助。高度关注市属大型企业的发展,主动为晶华集团和德棉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梳理繁杂沉重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使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坚持能动司法,高效审理商事案件,构建“绿色通道”,并通过巡回审判、简易程序、预约开庭、司法救助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坚持利益平衡原则,落实“放水养鱼”、“蓄水养鱼”的工作方针,灵活采取债转股、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暂缓冻结困难企业资金、财产达3亿多元,保障了企业平稳发展;对因金融危机造成资金链断裂和濒临倒闭的多家企业,积极靠上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帮助部分企业以破产重整的方式渡过难关。全力服务中心城区建设,做好城建拆迁和项目建设等涉法工作,妥善处理多起矛盾纠纷,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誉。全年共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079件,标的额12.4亿元;审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案件91件,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战略的实施。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我院就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了典型发言。

  (三)妥善化解民事行政纠纷,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强化“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积极审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共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权属、侵权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10891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1.85%,依法妥善调整了各方利益关系,着力化解了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1666件,协调撤诉率达77.29%,既有力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制定了《便民诉讼30条》,完善立案大厅“一条龙”服务的功能,实行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到案发地开庭达200多次,先后四次到中心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依法减缓免诉讼费82万元,不让一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针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服务新农村发展的24条意见,既注重维护农村稳定,又有效地保护农民利益。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工会、团委、妇联、司法局和消协等联合出台了《邀请协助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推行调解工作“星级化管理”机制和德城区法院“调解、和解、协调”三调联动的经验,充分运用“判前评断”和“判后答疑”等经验做法,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审级,积极探索委托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新方式,进一步促进了案结事了目标的实现。

  (四)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模式,全面实施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的改革,实行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充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公开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推广了宁津县法院执行案件逾期易人易庭工作机制,总结了庆云县法院执行“零信访”的经验,增强了执行的效果。特别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制度,一年来通过多种途径共救助了35名特困申请人。如在两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个被致死亡,一个失去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而两被告人因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其家属也确实没有赔偿能力。我院在执行赔偿款的过程中,经过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多方筹措,先后垫付16万元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救助,使两个家庭又能够重新安定生活,切实发挥了司法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强化综合治理机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把协助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与公安等18个职能部门联合会签了5份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性文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适时开展集中执行会战,促进了清积工作的全面开展。2009年,全市法院共依法执结各类案件8628件,标的额3.38亿元;清理执行积案15315件,涉案金额2.92亿元,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积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得到市委书记雷建国同志的重要批示,受到省高院主要领导的表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传武同志、德州中院先后在全省清积工作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五)着力解决信访问题,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全市法院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每月20日主要领导亲自接访,每周四分管院领导轮流接访,重大敏感时期全体班子成员靠上抓,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院领导亲自协调督促制度,解决了一大批多年缠诉缠访的“骨头”案。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并多次深入到一线调查研究重点案件的稳控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开展集中整治非正常上访活动,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访责任倒查、涉诉信访情况月通报等制度,实现了信访案件的流程化管理和网络化运行。在注重源头治理,搞好初信、初访的基础上,创立的排查、分流、听证、协调、终结的“五步走”化解上访老户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推广,进京赴省上访情况一直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信访工作位居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对中央和省委交办的信访案件,都做到了及时处结,特别是在处理省院指定的杨相芝申请执行章丘市圣井街道办事处这一“骨头”案中,全力落实全国人大首长和省法院领导的批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克服了巨大阻力,在规定时限执结了该案。省法院主要领导得知中院为该案作出的巨大努力后,做出重要批示:“德州中院攻坚克难精神可贵。”在国庆六十周年和十一运期间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每天一调度,全员抓落实,确保了全市法院无一进京赴省上访滋事事件,多次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中院被市委授予国庆、全运会维稳安保集体三等功。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会议上,省法院领导对德州中院认真落实“四定一包”制度,较好地控制越级进京上访,以及齐河、武城等法院多年来积极探索信访源头治理新机制,实现了年度“零进京”上访的做法,给予了赞扬和肯定。

  二、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一年来,全市法院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企业发展年”等主题活动为载体,抓队伍建设,抓法院改革,抓规范管理,抓廉政建设,深刻诠释并全面落实司法的人民性,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全市法院普遍叫响“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的口号,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议、审委会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提高了决策、落实和监督的水平,带动整个法院形成了团结、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人民性教育、崇法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司法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差额选拔、竞争上岗,配齐配强了中层正副职干部,一批业务骨干的职级得以晋升,从而调动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知识型法官活动,总结推广禹城市法院“人才兴院”的做法,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选派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和自己组织培训400多人次,组织庭审观摩41次,举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开展争创“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庭室和“三零”法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深入落实“以当事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总结提炼了“十心”工作法,即以善心、公心、耐心、热心、诚心、爱心、真心、细心、廉心、以心换心对待当事人,出台了司法礼仪规范,实行司法服务回访制度,有力地扭转了工作作风。深化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张贴法院院训、建立文化走廊、组织书画展览、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弘扬优秀的法院文化,成为全市文化建设的品牌。市委领导对我院文化建设工作作出长篇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向全国介绍推广我们的做法,德州日报头版头条、德州电视台新闻栏目予以专题报道。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认真抓好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了公正廉洁司法,省法院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德州中院的做法很有意义。纪检组可以总结研究,从加强审判管理入手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推出了《廉政监督告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推行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制度,完善了特邀监督员制度,强化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 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司法为民的新经验新做法。我院以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探索总结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首创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拉近了官民距离,促进了司法和谐。对此,省法院在齐河召开了现场观摩会,最高法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亲临会议指导,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同志在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法院主要领导在全省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会议上要求全面推广这一经验。二是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实行专职社会调查员制度,推出了少年审判五个“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并在全国少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法院、德州市委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也引起了最高法院的重视。乐陵的前科消灭制度,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受到中央媒体的广泛关注。三是推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二三四”工作机制,临邑、陵县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9%,该经验被省法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在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实施立案窗口调解、委托调解等措施,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和相近各市相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为全国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构建完善起到示范作用。

  (三)强化法院内部管理,着力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审判、行政、调研宣传三大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的思路,总结了乐陵市法院黄牌、红牌警示管理制度和禹城市法院星级化管理的经验,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定期讲评、分析和评估,并加强了通报、评查、督查、公开和考核,形成了“横到边、竖到沿、无缝隙”的监督体系。强化机关效能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不出责任事故;全面落实法警规划要求,建立起过硬的法警队伍;严格政务管理,保障公文的质量和效率。2009年,又有五个基层法院被评为档案管理省特级先进单位。坚持“争一流、出精品、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大调研、大宣传、大信息工作格局,提升了信息调研宣传水平。去年以来我院报送的呈阅件、简报、信息、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被采用、被批示以及获奖的数量和层次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调研宣传工作步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三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获奖,四篇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获奖,其中两篇获得一等奖,进一步扩大了德州法院的社会影响。

  (四)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的问题。组织认真学习《监督法》,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负责就是向人民负责的意识,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在审议法院工作时派出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人大决议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2009年11月,专题向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执行工作的健康开展。同时,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中院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指导夏津县法院推出了代表委员全程监督制度,并通过定期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回访、邀请旁听案件和为代表订阅报刊等形式,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时、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去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及批转信件11件。全市法院还及时主动地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就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我们工作的开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爱护、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市法院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预期目标,成功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中院的工作先后得到省法院和德州市委领导的32次重要批示,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介绍经验做法11次,被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简报信息92篇(条),《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登载反映德州法院工作的报道达140余篇。中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并作为全省法院唯一的代表到北京接受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的颁奖;荣获全国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三项活动”先进集体、思想宣传优秀单位,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先进集体、全市信息调研先进单位,国庆、全运会维稳安保集体三等功等荣誉称号;中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白光锋,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吕庆虎,全国三八红旗手陈玫,全省法院优秀领导人才刘建华,全省“富民兴鲁劳动模范”、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崔书江、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夏津法院副院长赵慎忠,全省法院一等功乐陵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贾风勇,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中院刑三庭,全省集体二等功法院陵县法院,全省优秀人民法院乐陵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基地齐河法院等英模单位和人物;在全省争创“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的“三零”庭室和法官活动中,又有三个庭室和三名法官成为“三零”标兵。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党和人民的期望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如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法官衙门作风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有的法官文化基础较差、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能力和水平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审判设施建设尚未达到上级的要求;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和党建工作的要求,立足自身抓好整改,同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努力加以解决。

  三、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惠民生”这个大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富民强市、构建“和谐德州”、“平安德州”和世界太阳能大会在德州召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在班子队伍建设方面有新突破。在中院“抓党建、促审判”工作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的基础上,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环节抓紧抓好,以党建带队建,继续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以廉政建设为着力点,以作风养成为切入点,以能力建设为出发点,以文化建设为提升点,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二)全面加强能动意识,在服务大局方面有新作为。充分发挥司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对困难企业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灵活适用破产重整程序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的具体问题;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目标,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对“三农”案件的审理和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使其真正体会司法的人文关怀;服务中心城区和两个千亿基地的建设工作,做好城建拆迁和项目建设等涉法工作;配合市里的服务业建设,优化司法环境,提供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

  (三)全面加强机制创新,在司法为民方面有新举措。认真落实中央及最高法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目标,切实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健全诉讼程序规范,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优化执行权配置,健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执行统一管理机制;完善立案信访工作,推广“立案信访大厅”的做法,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建立内部社会调查员机构,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完善,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继续推动司法救助体系的构建,使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司法的关怀。

  (四)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在案件质量效率方面有新提高。按照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展“精细化审判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统一执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完善健全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及法官业绩评估、岗位目标管理等工作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业绩评价体系,努力在源头上化解矛盾,切实提高司法水平。

  (五)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在提高司法能力方面有新保障。要继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的方针,本着“适度超前、量力而行、保证需要”的原则,加大对审判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改造力度。特别是在安检系统、音响系统、监控系统及远程视频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要达到省院的统一要求。要将资金向业务庭室和审判一线倾斜,优惠政策向基层法庭倾斜,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的条件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为建设新德州、实现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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