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法院积极创建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新机制效果明显
去年以来,禹城法院作为德州全市法院家事审判试点之一,始终坚持“以家为本、亲情修复、多元化解”工作理念,积极创建实施家事审判改革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收到家事案件835件,调撤率达到78%,服判息诉率为97%,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同比减少30%。
一、充分调动民间力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一是和事员升级为“家事调解员”。禹城法院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把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推出了“庭、站、点三级对接调解机制”做法,即以每个法庭为中心,在法庭内设立“和事厅”,在乡镇设立“和事工作站”,在村里选拔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和事员”。在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中,直接选拔调解经验丰富的“和事员”递增为人民陪审员,实行了陪审员与和事员一体化。家事审判改革中,我院挑选87名能力强的和事员,通过专业考核,参加专业培训后,升级为“家事调解员”,利用他们熟悉社区情况的特点,帮助法院做好诉讼中的调解和裁判工作,形成综合协调解决家事纠纷的合力,达到了“给法院减负、为社会减压、帮家庭疗伤”的效果。为杜绝家事调解员“参而不调”现象,在审判卷宗外对调解员的调查、询问、调解记录单独装订成卷,在审理家事纠纷中,这些来自基层的“家事调解员”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他们亲和力强,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手段灵,更易形成优势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成家事纠纷的圆满解决。
二是提速家事审判快结案。为使当事人尽早从家事争议中解脱出来,禹城法院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措施融合到家事审判的日常工作机制中,在立案前后和庭审前后分别评估家事纠纷和解的可能性,对委托家事调解员调解的案件,一旦调解成功,家事审判法官立即制作司法确认书或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对调解不成但案情简单的家事纠纷,则由速审团队法官快速开庭审理,并适用简化的文书格式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实现快审快结。通过上述工作方式,实现了司法确认、司法审判与社会调解力量的无缝对接,大大提升了化解家事纠纷的时效性。
三是家事调解员组团解纠纷。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对于事实争议较大、对法院和法官存在较大成见的案件,引进“家事调解员说事拉理团”,即选取6到10位家事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参与庭审旁听,并对争议事实发表评理意见,在说事拉理中规劝和教育引导当事人。
二、搭建“专亲长快”的家事审判平台
一是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家事纠纷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社会性特点,需要对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审理。择取民一庭、市中法庭、安仁法庭3个法庭为试点,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选择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和深厚社会阅历的审判员担任家事审判法官,组建了“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的新型审判模式;明确家事案件受理范围,家事审判庭将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庭成员之间民事纠纷案件;重婚、遗弃、虐待及涉家庭暴力等刑事案件;涉亲属身份关系、家庭共同财产关系等行政诉讼案件等,并对家事案件进行精细化分案,建立涉老、涉少和一般家事案件分类管理制度,分门别类交由三个庭室审理,让法官将有限的精力集中于相对固定、细化的审判领域,以审判专业化促进办案优质高效。
二是推进家事审判亲情化。改变传统的“坐堂审案”为“客厅谈心”,淡化严肃的庭审氛围,对家事审判场所进行“家庭化”布置,以“孝道、家和、反家暴”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宣传栏等,设有摆放着沙盘、积木等儿童游玩设备的亲子观察室,家事审判庭的审判台改为茶几、沙发; “原告”、“被告”等桌签被“丈夫”、“妻子”、“调解员”等字样的席卡取代;在庭审方式上,改变原有单一的对抗式、诉辩式审理为纠问、修复感情、诉辩相结合的审理方式,把“看一部影片、诉一回衷肠、品一杯清茶、讲一段往事”“四一个”作为庭审要素,法官与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亲自为当事人沏上一杯清茶, 在温馨的家庭氛围中,缓解双方对立情绪,然后根据双方矛盾情况,选择播放一些婚姻家庭题材的影片,用源于生活的故事情节,解开他们心中冰封的感情,然后法官会引导双方回忆往事,让当事人讲一个对方最让自己感动的故事、诉一诉心里话,往往此时,双方情绪趋于平和,心结渐渐打开,调解员不失时机地针对矛盾耐心分析,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以使双方更容易接受,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四部曲”这种温馨的程序打破了以往对簿公堂的冷漠和尴尬,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特色鲜明的司法人文关怀和浓郁的“家”的温暖,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促进矛盾化解。
三是促进家事审判改革长效化。选聘妇联、教育等系统推荐的专业人员担任心理咨询师,对有需要的家事案件当事人和离异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针对“激情”离婚案件设立设置1个月至6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安排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进行案前调解、心理测试,避免当事人冲动性离婚。同时通过强化诉讼释明制度、引入家事调查制度、建立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等机制,为当事人和解提供更多机会,在庭审方式上注重照顾当事人隐私,尽可能缩小知情人范围,确保“家丑不外扬,庭内讲真话”。此外,对家事纠纷案件还实行案后定期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通过引入村委会、居委会及妇联组织等基层力量,共聘请家事案件回访员153人,根据个案情况,以电话回访、短信回访、上门专访等形式,对案件审结效果进行及时跟进,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公正、办案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案件每月回访全覆盖,切实实现了家事审判改革长效化。
三、积极营造良好家事和谐环境
一是争取社会各部门支持。工作实践中感到,家事审判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要想创新家事审判,必须联合多方力量,取得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后,禹城法院对此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强化部门联动,在地方党委的支持领导下,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政法委书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副组长的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家事审判对接平台,加强与妇联、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社区、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联动机制,构建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建设以来,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案件126次,避免了120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二是开展宣传发布家事案例。利用“三八妇女节”、“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等节日,禹城法院积极开展“创建最美家庭”、“反对家庭暴力”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深入辖区宣传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结合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或转载央视《今日说法》中的典型家事案例,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教育广大群众珍惜家庭、爱惜家庭;积极开展“法庭公开日”系列主题活动,邀请民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增加法庭工作透明度,增近民众对法庭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展示人民法院新形象,提升司法公开度和公信力。
三、为给家暴受害者及时帮助。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家暴也是绕不开的话题,禹城法院联合平禹城市政法委出台《禹城市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的实施意见》,规定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需及时受理家暴受害者的庇护申请,协助其向民政局办理申请手续;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由公安局协助执行;公安局、妇联需协助法院涉家暴案件的调查取证。《实施意见》的出台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