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德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大学生精神分裂砍伤室友获刑 德城法官温情疏导悉心化戾气

2017年03月17日
作者:马静
打印 分享到:

  

  午夜噩梦

  2016年1月13日凌晨十二点,某高校在校生苗某走出宿舍,来到距离学校不远处尚在营业的超市内购买了一把菜刀,随后回到宿舍。凌晨三时许,苗某拿起刚买的菜刀砍向同寝室正在睡觉的吕某。此时,宿舍中只有吕某、苗某两人,吕某来不及呼救,便被苗某疯狂砍杀,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吕某身体头面部、胸部、腹部、腿部等多处被砍伤,随后苗某扔下菜刀,逃离宿舍。闻声迅速赶来的宿舍管理员和其他同学将已昏迷的吕某送往医院,并报了警。经抢救,吕某保住了性命,但身体有50余处伤口,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中。

  2016年1月15日,苗某在其家乡被公安部门抓获,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7年2月22日,德城区法院依法判决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缘起哪般

  据苗某亲属所言,苗某高考前曾被检查出有精神分裂症,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其母担心耽误学业,只是让医生给开了药。苗某被抓获后,经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和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证实苗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苗某和吕某系同班同学,大学期间一直住在同一寝室。据其同班同学证言,苗某性格内向、孤僻,平时也不爱说话,能和同学正常交流,性情温和,没有表现出过有暴力倾向,只是曾与其他舍友发生过口角。虽有人见过苗某吃药,但没有人知道其患有精神疾病。事发时,苗某因补考留校,考试通不过就毕不了业,压力非常大。

  据苗某本人供述,因在校期间受到过舍友的欺负,当天晚上本想和舍友理论,发泄自己的愤怒,但是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最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行为,酿成惨剧。

  德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苗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他人生命权,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此外,苗某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法庭之外

  事情发生后,被害人吕某的母亲看到因受伤而面目全非的儿子,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吕某的父亲也因此深受打击,精神恍惚,原本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家庭如今已然失去生机。被告人苗某的父母也因儿子犯下的罪行倍感丢人称无颜见人,本来就有精神疾病的苗某深陷囹圄更是濒于崩溃。

  谈起这个案子,李法官扼腕痛惜。她说:“大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即将毕业,本该是利用自己的学识和才华回报家庭和社会的时候了,一个不该发生的事件,导致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还有周围学生们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李法官审理的每一个案子,从收案到结案,前后都会按照自己总结的“六步审理法”翻阅研究案卷材料六遍。这起特殊的案子,两个家庭的不幸,两个花季少年的遭遇,让她揪心,办起案子来也更是谨慎细心。她主动联系被害人父母,安慰他们受伤的情绪,悉心听取他们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并及时依法满足他们再次对被告人进行异地精神鉴定的申请,虽然再次鉴定的结果仍然是“被告人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李法官的司法温情却让他们的悲愤、怀疑转化为信任和感激。李法官还多次会见被告人苗某,为他送去书籍,通过聊天的方式对他进行心理辅导,教育他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引导他勇于面对和承担,积极调整控制情绪,缓解心理压力,化解自身“戾气”。同时,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对孩子一直不闻不问的苗某母亲,教育她认识到“孩子走到今天这一地步,为人父母的教育缺失是重要原因”、“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对孩子永远不能放弃,要用关爱帮助孩子抵御心理疾病,重树生活信心”。李法官的苦口婆心没有白费,终于在开庭前,被告人苗某见到了母亲,留下了悔恨的热泪.....

  

  法官提示

  本案所暴露出的大学生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令人不容疏忽。苗某患精神分裂症多年,朝夕相处的舍友却一无所知;身患精神疾病,其母却因害怕耽误学业而没有让他及时得到治疗;其挂科补考期间心理压力大,无法排解,学校、亲人和朋友也没有及时给予一定的帮助。其间带给我们太多的反思:为人父母者,不应只重视孩子的成绩,而忽略对子女心理的教育引导。为人师长,在“严管”的同时,也应给予学生更多的“厚爱”。作为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以后,要面临从优越的独生子家庭到一个新的集体环境的转变。在这个集体环境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性格、习惯等都不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这个时候,大学生应该正确地看待这些矛盾,以一种宽容的心态面对他人无心之过。

版权所有: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大道235号 电话:0534-2311909 邮编:253000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810号